第七十七回 汤加王国(二)

魂归明初 孤云 1194 字 9个月前

王景弘:“是啊,我们觉得没有问题是因为我们以明帝国的法律来处理汤加王国的事务,现在海口已经夸出去了,总不能自食其言吧。”

法律专家:“最简单的办法是修改法律,将汤加王国的法律按照我们明帝国的法律进行修正。”

政务专家:“他们愿意修改当然没有问题,如果他们不愿意呢,难道我们还能够强压不成,这样一来不就等于干涉他国内政了吗?”

王景弘:“这个不行,与我们明帝国的外交政策相违背,修改法律只能够在他们自愿的情况下慢慢推进,否则也不用讨论了。”

法律专家:“我想,在某个方面倒是可以推进以下,比如说,土地的使用权归政府,土地的使用权设期限,房屋的所有权权归个人,这个我想问题不大,通过这样的法律对三方面都没有损失,关键是那些经营性资产的归属。”

经济学家:“经营性资产可以采取股份制,成立一个股份制公司,由政府和村庄共同拥有,这样一来便解决了经营性资产的归属问题,也不需要修改相关的法律,我相信汤加王国应该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比如一家公司,传到下一代一定是股份制吧,因为有一些经营性资产是没办法分割的。”

这个办法好,众人眼前一亮,不久,参谋将三人和村长带回指挥部。

王景弘:“对不起,我们在帮助村庄重建的时候考虑不周,造成了你们的困惑,经过我们各方面专家的研究,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不知你们的意下如何,当然,这个方案最终还得你们的政府批准,我们尊重你们的选择。”

接着由法律专家解释方案,法律专家:“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分成几个部分,首先是土地,这些属于国家所有,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只有使用权,这个使用权的期限可以参照我们明帝国,我们明帝国是八十年。”

在汤加王国,土地归属一直含糊不清,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样的状况对政府最为有利,不管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只要政府愿意便可无偿征用,最多给一点点的补偿,个人一点办法都没有,假如能够用法律的条文进行保护,肯定不会有人有意见,当然,国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