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回 右路集团(六)

魂归明初 孤云 1266 字 9个月前

在吉大港政府的强烈要求下,使团同意驻军一百年,费用由吉大港政府支付,基地为法外治权,不受吉大港法律管辖,在吉大港政府不断提高费用的基础上,团长勉强同意驻军一百年的条款,签字的时候,团长的身体多少有些发抖,心里想:王景弘他妈的太厉害了,连这点人心都算计到了。

当时王景弘对团长说:我们只提有限的驻军时间,比如三年,或者五年,最后的驻军时间应该由对方提出,我们可以勉强答应,最好是一百年。

没想到,事物的发展几乎一模一样,不服不行啊!

在同意了驻军条款后,团长还应承帮助吉大港政府组建两个热兵器的合成营,除了飞艇外,其他武器装备与联合舰队合成营完全相同,在得知皇宫里找到大批黄金后,吉大港政府非常大方的向联合舰队订购了三艘宝船,为了尽快形成战斗力,团长同意将现役的宝船卖给吉大港政府三艘,并且帮助他们培训海军。

出征前,国内已经传来铁甲船服役的信息,同时明帝国内阁希望联合舰队尽量寻找一大批宝船的出路,这些宝船增加动力系统将旷日持久而且成本企高,报废又舍不得,能够找到买家是最好的出路,坑别人总比坑自己好。

两个合成营的火枪火炮全部卖了一个好价钱,你还别说,对这些土豪,你要是收的少了,他们会认为你看不起他们,跟后世的中东土豪一个尿性,又被王景弘言中。

双方签订的条款,当天议会全票通过,协议

正式生效。

第二天,联合舰队将俘虏的一千多名前王国官兵全部移交给新成立的政府,在使团的建议下,这些俘虏经过法律的审判,犯有严重罪行的全部砍头,其他罪不至死的官兵执行时间不等的劳役,吉大港翻开了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