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寻到母亲之前,巫芸不愿多想,“也好。”
言奚笙不是因为辛苦才选择住在闹市的酒楼,是因为他不会武功,露宿荒郊野外他是架火也费劲,做菜也费劲。
万一有危险,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想叫救命都没人听到。
百无一用是书生。
言奚笙有那么一刻当真镢觉得自己是个废人。
饭菜上齐,言奚笙习惯性先给巫芸夹菜,巫芸本就小他六岁,再不长胖些他们两个走在路上真的很容易会被搞错关系。
“多谢。”巫芸不拒绝言奚笙的好意,拿起筷子吃了刚刚被其夹到碗里的鱼肉。
差不多半柱香的时间,言奚笙吃完之后走去靠近东南角的柜台打算订两间上等客房。
偏是这时,出了意外。
巫芸虽小,可近十五岁的年纪也出落的分外端庄,哪怕脸上抹着黑漆,可五官的精致挡也挡不住,尤其自背后看,身段苗条,婀娜曼妙。
早在他们入周郡的时候,三五个地痞便瞧上他们,尾随而来。
为首那个地痞名叫周二,跟着他一起混饭吃的小喽啰各个吊儿郎当也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他们以讹诈过往客商过路钱为生,偶遇落单且长相还算凑合的女子会虏去别的郡县卖到烟花柳巷,坏事做尽。
原本巫芸有言奚笙陪着,他们还犹豫要不要下手,可以他们的经验看,言奚笙似乎不会武功。
“美人儿,一个人在这儿吃饭?”周二与那几个地痞进来之后直奔巫芸,四五个大汉直接将巫芸围在里面。
巫芸见周二坐到言奚笙的位置,皱皱眉,“你坐的位置有人了。”
“有人?人在哪儿?”周二长相丑陋,小眼睛微微眯起时就只剩下一条缝儿,偏就是那条缝儿里迸射出来的轻浮让人作呕。
巫芸不想惹事,起身欲走,不想才站起来便被身后大按回到座位,“你们干什么?”
要说周二瞄准巫芸他们,还是先看中她手腕上的那条晶链,“哥几个,把那链子先摘下来瞧瞧,值多少钱!”
身后大汉得令,当下伸手过去,不想却被巫芸狠狠甩开,“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敢公然劫财?”
“我们不止劫财,我们还劫色!”周二一个眼神儿,两个大汉瞬间按住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