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快哦。”
…
原来是金胖子,他打听到了北景大学的留学生三人小乐团‘北景大学三号楼’在北景使馆区里面一间酒吧,今天有表演,便约杨红玉和桃乐丝一起来听看看,刺探一下军情。
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嘛。
“哟,胖子,你在这儿挺熟的嘛。”杨经玉喊道。
使馆区的酒吧是有音乐的。
并不是他们有特权,而是使馆区的外国人还是喜欢欣赏音乐的,有市场。这里多是些外国人,鲜国尚海人到此。
这样吵闹的酒吧要是开在使馆区外,就算不门庭冷清倒闭,也会天天挨投诉的。
教育有时候会让人违背本性,本能,就像宗教禁欲一样,非乐在尚海成为一种理念,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里挺好玩的。”从来没来到酒吧的桃乐丝说道。
“不是我熟,是我的钱比较熟。”具有人文精神的金胖子有时候说起大实话来还是有点意思的。
“我们不叫上贝宁顿同学吗?”桃乐丝说道。
金胖子手中拿着一杯纯麦啤酒,喝了口酒道:“我给他打电话和发消息都没回,没想到居然是个好宝宝,这夜生活才刚开始的时间估计已经静音了。”
不是贝宁顿静音了,而是进入剑匣空间手机会没信号,所以手间放在了房间里。今天他早早就进入剑匣
空间练琴了。
“谁像你呀。”杨红玉也点了杯啤酒怕回家挨老妈骂的桃乐丝只要了杯开水。
金胖子说道:“酒吧今天的主题是怀旧舞厅风,你们要是能习惯就好。”
“乐队呢?你不是说‘北景大学三号楼’要来这里表演吗?怎么还没来。”杨红玉问道。
金比利看了一下时间,“还要再晚一点。”
“我可不比你们俩个,我得早点回去。”桃乐丝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