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回家?伯父他们不知你回来?”他挑了下眉头。
“这么快让他们知道我回来了,我还能去玩吗?”翻了翻白眼,她才没那么笨。瞥了她一眼,他总算知道,她说什么一回国,第一个就来找他的原因。
自从三年前,她到澳洲留学后,就一直没有回国。说得好听点,她是要留在那边用功读书,实际上,肯定是在那边玩得乐不思蜀吧。
大学毕业后,她不回来也不行了,不过,以她的性格,肯定不想这么快就回家被管束,能躲多久就多久吧。
“收留你是没关系,不过,你如果不想这么快就被抓回家,以后还是不要在这种地方出入,我知道伯父他们是这里的常客。”
“我就知道你最好人了。”她眉笑眼开地抱了抱他,然后,走回餐厅,“总算可以安心吃顿饭了,你
也没吃吧,一起进来吃呀。”
他迟疑了下,本想去找余衿欢的,不过,转念一想,现在她气在头上,就算找到她,说什么她也听不进去吧,何况也不知到哪里去找她。
于是,他就跟她走回餐厅,先解决五脏庙再说吧。
一气之下,余衿欢冲出餐厅,等她冷静下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走远了,转过身去看,却没看到莫宁佑追上来。
竟然不追上来!还口口声声说她误会了,如果真是误会,干嘛不追上来解释清楚?亏她以为他改变了,还想给他一个机会。
越想越生气,越生气就越饿,她停下脚步,举目四看想看看哪里有吃的,却发现自己身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是哪里?
望着空无一人的道路,还有一闪一闪的昏暗灯光,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些恐怖的片段。
许多电视情节,跟新闻报道中,一些罪案都是发生在这种寂静,昏暗,没什么人的地方。
想想现在就算光天化日之下,那些匪徒都敢抢,更何况这种偏僻的地方呢,一想到这里,她急忙转身朝大路那边走去。
哦,不!她瞠目瞪视着前面的拦路者,剧烈的心跳声在耳边回荡,她想要从这里逃跑,但双脚却像中了定身咒一样动弹不得。
突地,那拦路者朝她大声吼叫,张牙舞爪的样子,令她指尖发麻,想要大声呼叫救命,声音却因为过份恐惧而哽在咽间叫不出来。
不怕,只是一只小狗,好吧,是一只高度有她一半高的流浪狗,看着它那一口利牙,她的脚就开始发抖了。
眼看它就要咬上来了,她吓得尖叫,“啊!救命。”
千钧一发之际,一条人影自眼前掠过。
“走开!死狗快走开,否则,我打死你!”
只见一个妇人手执木棒,朝流浪狗挥去,没一会儿,它就被她赶走了。
“不用怕了,我赶它走了。”妇人将手中的木棒丢掉,“我女儿也像你一样,很怕狗,每回遇到狗就吓得不敢动。”
眼看那只狗被赶走,余衿欢这才松一口气,将视线从远走的狗移到眼前人,当看清楚眼前人的样子时,不由失声惊呼。
“是你!”
妇人愣了愣,“你认识我?”
对上她错愕的目光,余衿欢自知失言,伸手抹了抹脸,才道:“白天的时候,我在快餐厅遇到你。”
她这一说,妇人便明白了,肯定是当时自己吃别人的剩饭剩菜被她看到了,脸上掠过一丝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