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吗。要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我这个时尚主编的形象还维不维持了?”林七对吴珏的决定做出无可奈何状。
“你就当为我破例一次吧,为了我们的友谊,你要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吴珏挽着林七的手臂,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一进商场,吴珏就嚷嚷着要购置冬装。她硬要林七帮她做参考,说林七是时尚主编,品味肯定不会差。
林七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没办法,朋友是她自己交的,这锅就得她自己背。
林七被吴珏挽着,走过一家又一家的服装店。商场的灯光柔和,放着舒缓的轻音乐,林七很享受此刻放松的感觉。
林七望着橱窗里的服装,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中。
模特身上的配搭很好看,那些温暖的颜色,暖和的衣服,确实会带给人温暖的感觉。
穿着时尚,妆容精致,脚踩高跟鞋,似乎已经成为都市女性的标配。
当林七还是黎夏的时候,她跟外婆第一次进城,就被都市的繁华所吸引。那是外婆第一次带林七进城,也是唯一一次。
那时候的林七就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到大城市发展,成为一名令人艳羡的都市女性。
命运的转变太快,她现在已经是成为一家公司的老总,是繁城人人都要尊敬三分的女魔头。
但林七成为一名时尚的都市女性,她才深刻地体会到都市女性的不容易。都市女性是没有眼泪,即使有眼泪,也要默默地往肚子里咽。
在大城市里生活,你必须拥有像男人一样的智慧,像男人一样果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林七时常会怀念起南部小镇悠闲单纯的时光。
她有时候觉得生活就像是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可是无论哪一种生活状态,人这一辈子能做的,就是咬紧牙关向前走。
“林七,帮我看看这套衣服怎么样?”吴珏已经换好衣服站在林七的面前。
林七回过神来,笑自己沉浸在思绪里太久。
林七上下打量了下吴珏,她穿着一条米白色的宽松牛仔裤,上身一件橙黄色的毛衣,外搭一件黑色的外套,给人的感觉既温暖又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