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补贴家用

妙手医女 笙歌 1388 字 9个月前

司辰悔不该问,心尖一疼,如同被针扎过。

是张家的那个少爷吧。她一个不曾念过私塾的丫鬟却满腹经纶,必然是张家少爷的功劳。

一念及此,他深感遗憾。若是早些遇到她,他不止要教她识文断字,还要教她习武骑射…

假如早些遇见,她就不会爱上那个负心汉,被伤的体无完肤。

一切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他承受命运带来的不公,却从末嫉妒过任何人。可现在,他对那位不曾见面的张家少爷,起了嫉妒之心!

“天狼,”经过火烧草屋的事,他们也可以说是过命的交情了吧,沈兮若不由得脱口而出道:“假如我告诉你,小字是我父亲取的,你相信吗?”

“信,只要是你说的,我都信。”

拨云见日,司辰眼中噙笑,郑重其事道。

沈兮若自觉失言,眼中闪过一丝心虚,干笑道:“哈哈,我瞎说的,你也相信。”

这一世,她的父亲叫沈传义,是大字不识半边的庄稼汉,最多也就起个像二丫那样的小名。本来只有生男孩才有资格请秀才帮忙起名,女孩被当成是赔钱货,随便取个贱名就是了。但她娘宝贝这个闺女,愣是送了大礼才请秀才给她取了个像样的大名,兮若。

司辰很想告诉她‘我真的相信’,因为他知道,她不是沈家的女儿,可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

或许,等有一天足够信任他,会主动说出她的身世。

沈兮若情绪来得快走得也快,片刻后便又朝气蓬勃,她说道:“我想去跟里正讨那茅草屋的地皮,在那儿起个房子。一间堂屋,两间卧室,外加一间灶房和小的杂务房。沈家赔的三十两现银足够了,也许还能剩点置办几样家具。”

房子是栖身的地方,不出意外的话,她会在

那儿度过这一生,所以是一定要盖一间自己的房子的。

“会不会太小了?”司辰道。

“一个人住足够了。一年后你不就走了嘛,到时候我想养一条大狼狗,白天跟我上山采药,晚上帮我看家护院。”

司辰哑然。

沈兮若心想他会不会误会了,赶紧解释道:“我没有把人看做狗,你比狗强太多了…”

“行了,越描越黑。”

沈兮若忍不住捧腹大笑,“我们那儿,管一个黏人又体贴疼人的男人叫小奶狗,如果再加上体力好的话,我们就管他叫小狼狗。”

“体力好是指什么?”

“你就是没亲自入过洞房,不然不会问这么幼稚的问题。”沈兮若一副明白人的口吻。

司辰再听不懂就是个傻子,伸手点了下沈兮若的脑门,道:“口无遮拦。”

沈兮若心说这才露点皮毛而已,等再熟悉些,她给他讲荤话,保证张口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