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欣妍冷冷地看着他,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那春风此时已经被杀死一万遍了。
“无耻,傲慢,下流,低俗,没有教养…”
薛欣妍咬牙切齿的说着,她抽出被春风攥紧的手,捋了捋头发说:“从今天开始,你我再无半点关系,如果你敢缠着我不放,那也休怪我薛欣妍不客气。”
“妈的,你能把我怎么样?啊?别以为有杜宸宇罩着你,你就敢趾高气扬的跟我这样说话,你也不想想,那杜宸宇为啥对你这么好,啊?肯定是对你心怀不轨呀,一看你受委屈了,被冷落了,就跑出来英雄救美,以取悦你的芳心,啊?你当我看不懂吗?你…”
“啪…”
这一巴掌打在春风的鼻子上,霎时间,他鼻血横流,整个人都不好了,他后退两步,指着薛欣妍谩骂道:“你别以为我不敢打你,跟我装什么高冷,他妈的,在床上翻云覆雨的时候,你咋不打我呢?啊?”
春风用袖子抹了抹鼻子上的血渍,高挑的身躯也在微微颤抖,像是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样子既可怜又滑稽。
薛欣妍懒得搭理他,她钻进车里,驶出了民政局的停车场,她瞥了一眼后视镜,见春风站在原地,正手舞足蹈的咒骂着,虽然听不到声音,但可以确定的是,春风此时已经愤怒到了极点,但他为什么而恼火呢?仅仅是因为被打了三巴掌,才愤愤不平吗?还是因为薛欣妍没有答应陪他上床,才觉得丢了面子,没法收场,而气急败坏的像只活猴子呢?
答案当然是薛欣妍没有满足他的生理需求,才导致他大发雷霆的,正所谓饭饱思淫丨欲,春风公子长期生活在富足安乐的生活中,更可况他正处于精力旺盛的年纪,当然对性丨欲方面有很多的需求了,但那个娇艳欲滴的美人,竟然跟他离婚了,在这一刻起,春风才有些后悔,哎,要是以前能多陪陪她就好了,他总是喜欢干那些马后炮的事,如果世间有后悔药的话,他真想喝到肚子发胀,喝吐了也没关系。
人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糟蹋之后,才开始感慨人生若只如初见,覆水难收的事最好别去做,因为没有结果,相见不如怀念,但在薛欣妍的心里,你春风已经被永久的拉入黑名单了。
如果是两个感情很深的人,因为种种原因而导致分手了,那这段感情是会让人同情和惋惜的,爱情是一种生物,不应该在没有鼓励的情况下长生不老,但既然已经选择了分手,那就最好放下牵挂,开始一段全新的恋情,忘记过去,而不是辗转在原地。
如果你还在念念不忘,冥思苦想的该如何给对方发消息,但或许对方早已放下这段感情了,既然选择了分手,就应该把在一起时的快乐、欢愉、泪水、感动、痛苦,全部凝固在分手的最后一秒钟,做不到当初约定好的相濡以沫,那何不相忘于江湖,活在回忆中,跟死去了有什么区别?
此生勿相见,山水不相逢,记得在知乎上看到一段颇为抒情的描写,是专门阐述两个人曾经的山盟海誓,到最后的就此别过,是这样说的:
我确实真诚地喜欢过你,想过带你去看每年故宫的初雪,阿拉斯加的海岸线,我曾愿意与你两人独占一江秋,愿意与你郡亭枕上看潮头,铺着红地毯的礼堂,暮霭沉沉的原野,我都曾愿与你共享,我想象过和你一起生活,直到白发苍苍垂垂老矣,同枕共眠,至死不休。
可我现在确实不喜欢你了,车站年久失修,江南的砖瓦裂开了缝隙,当初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热血早已冷却,抱歉啦,我们就此别过吧,我的喜欢要给别人啦。
这段描述中,既有当初热恋时的激情,也有一别两宽的凄楚,如果明知道最后会分道扬镳,那就更应该珍惜现在的感情,最近很喜欢一句话,叫“夜将发白,天光破晓,我们将望望彼此的眼睛,然后各走各的路。”
薛欣妍的这辆凯迪拉克,我也开过一段时间,她一直没有换车,回到宸宇商贸后,她乘坐电梯来到二十层,这是杜宸宇办公的地方,她敲了敲门,办公室内传来一声厚重的男低音:“进来。”
薛欣妍推门而入,见杜宸宇正坐低着头在办公桌前,拧眉紧蹙,似乎正为一件很焦灼的事情而费心。
“哦,欣妍呀,你来得正好,你去一趟二十五楼,把金屋留情公司的行政主管叫来,我有事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