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云笙的过去

夏天玺跟老爷子聊了一上午,大至也明白老头子看白巧是什么样的心情。

不说当女儿吧,至少,此刻在老爷子眼里,白巧的地位,跟云笙有得一拼。

顺势道“爷爷,你若是不介意,就再认个干女儿呗”

君明珠也附和“是啊爷爷,你那么喜欢女儿,干脆认干妈当女儿算了”

君明珠先前就有这个想法的,能让一家人亲上加亲当然更好,也省得自己妈妈和爷爷相处那么生疏。

可是她又担心,自己占着君明珠的一切,已经是占她便宜了。

若再提出让爷爷认妈妈当干女儿,怕夏天玺会觉得她自私。

好在夏天玺这人是真的很好,对方先开口提出来,她自然是高兴的,也不会像由她开口那么尴尬。

老爷子闻言,那是笑得更大声了。

明明还没吃几口饭,好像就已经饱了一样,笑饱的。

倒是白巧,感觉很不自在。

她不想被人认为她是在占君家便宜。

小声的慎了夏天玺一句“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君老爷认了你当干孙女那是你的福气”

“你竟还顺着杆子往上爬了,真是”

君老爷子闻言,连忙接话。

“白巧啊,我觉得这两孩子的提议挺好的”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是很想认你这个干女儿呢”

“这样咱一家人可就是亲上加亲,半点不生疏了”

“这往后啊,等玺丫头和墨临结婚,你一个人在南山终是不方便的”

“不妨也来京城吧,可以跟我们一起住,多方便”

老爷子浑厚的嗓音朗朗而谈,眉目里没有半点虚情假意。

显然是认真的。

白巧有所动容,就是心里那点尴尬感在作祟,总觉得这样好像不太好。

感觉占了人家便宜一样。

可是看老爷子这么热情,还真是让人想拒绝都不好意思开口。

好像一但拒绝了,就是太不知好歹了似的。

她有点为难。

看了看两个孩子,又看了看君振天。

“这样真的好吗?”

“我、总觉得,您认了天玺都是我们高攀了”

“再让您认我当干女儿,好、好像很过份”

君老爷子摆了摆手“说什么傻话呢”

“白巧啊,你说你比老头子我还年轻近三十岁呢,怎的思想还没有我这般开放”

“开明人啊,就不要在意那些繁琐礼节,一家人相处,开心最重要”

“这明珠认了你当干妈,天玺又认了我当干爷爷”

“即便你不认我,咱两家人如今也亲如一家人”

“所以女何必在乎这丁点小事呢”

“你唤我一声干爹,总比一直客气的称我为君老爷来得舒爽吧”

“再者我这人吧,习惯了对晚辈宠溺的称呼”

“白夫人、或是连名带姓的喊,总觉得喊生疏了”

“你要是愿意认我这个干爹,咱今天就定下了,这往后啊,咱就是一家人,不分你我”

白巧闻言,虽然内心还是有点不自在,却是开怀的笑了。

瞧她,活得还不如一把年纪的老人。

或者一切就是她担心太多,君振天认她,大概也就像她认下君明珠一样吧。

其实心里都没什么七七八八的意见,那些想不开的事,完全就是在给自己添堵。

当即就给老爷子添了一杯果汁。

“既然干爹都不嫌弃我,我还有什么好介意的呢”

“您老年高,不宜喝酒”

“我就以果汁代酒,先干为敬了”

“哈哈哈好、好,真是好啊”老爷子苍老的双眼在颤动。

“今年一定是我的幸运年,不仅我的明珠遇难后重新回到我身边,我还多了个孙女,如今又多了个女儿”

“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

这人啊,越活到老,越发现许多东西,并没有世人以为的那么严重。

就像血缘这个东西。

以前,他把血统看得比什么都重,他只有一个儿子,自是将君长生捧在手心里的。

可是越活越老,经历的事越来越多。

身子已经埋近黄土半截,越到这个时候,他越清楚的发现。

这人活一世,什么亲情啊,血缘的不一定最重要。

就好比君长生,混帐至极,一把年纪还像个吸血鬼一样,一离开他的资助就活得猪狗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