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良心中好笑:“看来还是一只富有牺牲精神的野鸡!”于是决定好好作弄一下这只野鸡。
只见强良“嘿嘿”一阵冷笑,然后就一把抓起这只野鸡的脖子,说道:“就你了,今晚要吃叫花鸡!”然后就往后厨走去。直把这只鸡骇的“咯咯”乱叫,最后竟是两腿一伸,整个晕了过去,完全不见当时慷慨就义的勇气。
等它醒来时已经被放在了店里的一只放桌上,正前方作着的是那个黑心的掌柜的兼厨子,此时正有一搭没一搭的往口中塞着松子;左边坐着一只肥硕的野猪,脖子上围着一块兽皮,奇怪的是这野猪竟是在大白天捧着一只燃烧的火把,时不时的放在脖子后面烤烤;然后,右手边是个奇怪的光头,此时正双掌合十一脸喜气的看着刚醒过来的野鸡。
野鸡不敢跑,它明显的感觉到那个光头很厉害,还有那只野猪,感觉上也比自己厉害,而且还有一个掌柜的。所以它明智的决定老老实实的,等候发落。
看这野鸡没有怎么扑棱,反而是安静的打量所处环境,强良不禁点了点头,说道:“一般来说,安逸的生活很难逼得禽类产生灵智,不知为什么你会是例外?”
野鸡听懂了强良的话,却没法回答,只是摇了摇头。
“哦,那就是在被捉之前就产生了灵智了?”
野鸡这次点了点头。
强良也点了点头,说道:“我并不是一个残暴的人。”
野鸡连忙点头,表示认同,同时腹诽道:“你怎么不是个残暴的人?可怜我那么多同类被你做了餐食。”
强良也不管那些,接着说道:“我的原则是,只要没产生灵智就算不得生灵,只能算是生物。但一旦产生了灵智,那就不可以以禽兽论之了。所以我不会吃掉你。”
看野鸡有点奇怪的眼神,强良说道:“不管你相不相信,我是这么认为的。你可以走了。”
野鸡听后心下还有些怀疑,将信将疑的将爪子伸出桌外,同时煽动翅膀,做出一副要离开的样子。
强良不为所动,野猪又把火把围着自己的脖子转了一圈,光头仍然双掌合十,露出一副笑嘻嘻的表情。
最后野鸡却又把爪子缩了回来。现在的洪荒复杂以及,它可不想像自己原本的父兄那样被人捉了去,连皮带肉的吃掉。只要这个掌柜的不吃掉自己,自己为什么要离开呢?那只虎妖的经历它可是看得清清楚楚,有这么一个庇护所,为什么要离开呢。至于,自己的同类,那些野鸡,谁在乎呢,自己饿的时候有事也会吃其他野物的,正如这个黑心的掌柜的所说,没有灵智就不是生灵,完全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压力——要知道自己的父亲,原本族群的王,为了群的庇护,每年都会供奉一些嫩鸡给邻里的——只要自己不杀害和吃掉它们就好了。所以它决定留下。
看野鸡没有离开,强良心下一喜:“自己所料不错,单靠这只鸡自身是无法在洪荒生存的。终于有一个不是那么蠢的打杂的了!”想到这里又意犹未尽的看了“猪兄”一眼,猪兄被看得很是迷惑,最终摇摇头后又把手中的火把绕着自己的脖子转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