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他的指挥能力就发挥出来了,看到山腰间的敌人,罗伯逊立刻举手示意身后的士兵隐蔽,一群人迅速往草丛中一趴,罗伯逊低声向身后传令“山下有人,弓箭准备,不要暴露。第三队去左翼,第四队去右翼,其他人跟我在这里准备。没我的命令,不许动手。”
训练有素的士兵们,悄悄地在草丛之间移动,只发出窸窸窣窣的灌木摩擦的声音,而山下的叛军士兵,丝毫没有意识到头顶等待他们的灭顶之灾。
叛军的营长塞弗里斯,是一名塔拉城出身的酒保,他在“黑胡子”占领塔拉城之后,就加入了矿工叛军。在以前,当“黑胡子”还是普通的矿工时,经常会光顾他的酒馆,本身也是凶悍好斗的酒保,仗着和“黑胡子”的关系,决定加入矿工叛军,然后很快就升任了一名统领,统帅一个步兵营。
塞弗里斯接受到的任务是来混乱岭驻守,以防残余的本土军收拢兵力后前往莫萨特城救援。不过西部荒野地区的贵族都全部被打散了,能组织起的兵力也很有限,因此叛军也只是派出了塞弗里斯这一千多人,他们预计依靠混乱岭的地形,守住通道应该没有问题。
只是没有人意识到克斯特的十三团会来的这么快。
塞弗里斯安排了一个小队的人先去北岭扎营,自己则带领主要部队在南岭驻守,刚刚才把“塔拉亲王”和“矿工起义军”的大旗竖起来,一群士兵在砍伐树木搭建营帐,伙夫在熬着浓汤,一块块干硬的小麦面包被削成片丢进汤里,散发出一股股热气。
这些小麦面包,是从南疆城府库里抢出的精制小麦做成的,以前只有贵族和他的家人们才能吃这么好的食物,因此当浓汤的香气散发出来的时候,所有的士兵都围着伙夫的大锅。
塞弗里斯抬头看着北陵方向,他的副手端着一碗面包片汤走过来,有些惊讶:“统领,吃点东西吧,伙夫把食物做好了。”谁知塞弗里斯并没有接过食物,而是有奇怪的语气问道,“你不觉的有些奇怪吗,去北边的那个小队怎么还没有把旗帜竖起来。”
副手也看了看对面,“是没有什么动静啊,要不我再派几只小队过去看看。”
塞弗里斯闻了闻食物的香气,“算了先吃饭,这种时候,莫萨特的贵族老爷们哪里还有援兵,那帮小子估计在偷懒,爬个山都爬得这么慢。”
矿工叛军的人,毕竟都不是正规军人出身,他们对战场的嗅觉和感觉都非常的差,完全没有对危险的警觉。那那支小队的叛军爬上山顶的时候,看着面对自己的几十支闪着寒光的箭头时,一个个都惊讶的说不出话。有几个胆子大一些的,准备掉头逃跑,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身后的两翼,各有一队士兵,手持弩箭包围了上来。
兵不血刃之间,这支叛军的小队没有泛起一丝水花,就被俘虏了。
罗伯逊看着手下将十余名叛军用绳子串成串,每个人的臭鞋子都被脱了下来塞进他们的嘴里,让他们完全发不出声。“第六队,你们分出一半的人看管一下俘虏,如有异动格杀勿论。其他的人,和我去山前驻防,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敌军应该很快会有反应。”
仔细又想了想,“还有,第六队,你们剩下的人,带上双倍的马匹,立刻回头,务必用最快的时间把消息送给团长,如果所料不错的话,矿工叛军已经意识到混乱岭的极佳位置了。”
等塞弗里斯统领吃完了饭以后,他最终还是意识到了不对劲,那帮士兵再怎么偷懒,也不可能到现在还没爬上北岭。“集合,集合,所有人集合。”塞弗里斯大声呼喊着,集结了所有的士兵,“北岭有问题,所有人拿上装备,我们去北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