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欢哥!”孙腾满心欢喜要知道这可是一千多人马,加入到他的麾下,又等于他实力增加了一分战场上的胜算自然也加了一分。
就这样大军开始上路,高小欢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浩浩荡荡大军,不由得感慨,当初穿越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而现在自己却是已经拥有了十余万大军,这一切都不容易呀。
不过现在他已经拥有了一拼天下的本钱,他相信经过他的努力,用不了多久便可实现自己的目标。
时间也过得真快,春夏秋已过,地里的庄稼已经收获了一一季,这个时节也正是种下小麦长出新苗的时节。
高小欢带着大军来到一出片新麦之地,这里土地肥沃,正适合m小麦的种植。
那些幼嫩的新苗正茁壮的开始成长。
高小欢突然挥手道:“停!”
“怎么啦!欢哥可是有什么敌情?”魏景刘贵等人都不由得惊讶,不左顾右盼,以为有敌人来袭,可是这里一是一望无际的苗地,哪里有什么敌情。
高小欢道:“你们看到没有,这些麦苗正在成长的阶段,如果不出意外用不了两三个月,便是丰收的季节,此刻若是被践踏了,岂不是浪费了粮食,刘贵传令下去,让所有将士下马,管好自己的队伍,大军缓缓而行,不得糟蹋了粮食,谁若敢违抗命令,当杀之!”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就像现在很多企业有了钱就要开始搞所谓企业文化,高小欢要实现自己的理想,自然也要包装自己,打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所谓的形象自然就是从一些小事做起,这过麦地正是最好的机会,当然对于高小欢来说,也是打从心里不愿意践踏这些麦苗,毕竟这麦苗现在虽然还幼小,没什么新奇,可实是见几个月之后,那可是可以养活很多人的粮食。当初有多少百姓为了这几口粮食而活活饿死,所以高小欢心里很清楚,这些麦苗能保护好的就尽量保护好,决不能浪费了。
为避免踩踏麦苗,高小欢令全军上下都牵马步行。一路上军纪严明,秋毫不许犯。
与像蝗虫一样扫荡河北的各路军阀相比,此次高小欢的表现自然吸引眼球,百姓都把他誉为爱民如子的高青天,他的美名很快传遍了河北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