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重打击之下,黄巾军的斗志已处在被压垮的边缘。
前排的黄巾士兵惊恐相望,胆大者尚在四下环顾,担心的已经在想办法开溜。
可怜那余下的大部分白波黄巾军,被杨奉弃下之后,只能陷入抱头四窜的境地。
原本就军心涣散的黄巾士兵,顿时如捅破的马蜂窝一般,轰然而散,向着西面,如同蚂蚁一样,四散狂奔。
高郅一马当先,挥舞着长枪,引领着他的铁骑,如同出笼的野兽,一头扎进了败退的黄巾军。
手中的兵刃无情的斩向这些撤逃的黄巾军士兵,铁骑辗过那些倒地的敌人,将他们踏为肉泥。
穷寇莫追?
不存在的!
高郅继续率军左冲右突,如摧枯拉枯一般,杀得是血流成河,尸枕遍野。
策马撞入混乱的敌群,手中长枪舞动如风,狂风暴雨般的光影四面激出。
枪风过处,鲜血漫空而起。
一名名的敌人被他刺落,高郅却是越战越兴奋,如今的他,早已摒弃了前世宅男的习惯。
仿佛与生俱就是一名战士,只有战场才能激起他的本性。
只片刻间,道上的态势便成一边倒的形势。
数千黄巾军虽人多势众,但被主将遗弃,全无军纪秩序可言,如今高郅骑兵骤起,数千本就濒临瓦解的黄巾军,顿时便陷入了崩溃的境地。
午后时,战斗的基调基本确定。
往东十余里的旷野,到处是残落的尸骸,鲜血将沃野染成了大片腥红的沼泽,泥泞不堪,发出阵阵的恶臭。
“啊哈哈哈,将军,这一仗咱们大胜,杀得好生痛快。”
一员西凉将领纵马而来的,兴奋的冲着高郅大叫着,染血的脸庞上难掩热血与欣喜。
一场战斗下来,热血热陡然间沸腾,斗睁的双目充满血丝,兴奋之下,在战斗过程中,他竟是奋然将自己的衣甲撕了,赤出了一股钢筋般的肌肉。
此时,他对高郅的崇拜之情,简直无可厚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