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饶有兴味,呵呵笑了两声:“看不出来啊,你真是越来越让我好奇了。”
清漪不理他,继续进攻,虽然没有威力可言,但是拖延点时间还是做得到的,最后一次侧踢,男人突然抓住了她的脚踝,轻佻地脱下她的缎鞋,“三寸金莲?”
古代女人的脚,是极隐私的部位。
清漪此时真恨自己不是绝世高手,只能在这受制于人。
那男人正要再褪去她的布袜,此时,不远处传来了天籁般的声音。
“什么人?”
强暴男一惊,松开了清漪,一溜烟地跑开,速度很快。
清漪大大地松了口气,重新将鞋穿上,而此时,那个她万万想不到的救命恩人,已来到身前。
稍稍整理了仪容,清漪由衷地对来人一笑,“二哥,你来得太是时候了!”
……
此时,清漪和齐连城正相对而坐在凉亭里,这处凉亭距离刚刚出事的地方很近,二人只等着柳儿清醒过来,便一同去往二公子房里,讨论关于给四公子送贺礼的事宜。
刚刚蒙面人的那一记突袭用的力道足,柳儿此时还没有清醒,虽然齐连城已在她的脸上拍了些水渍。
再说,清漪如今是心里百味杂陈,怎样都想不到,关键时刻出来救了她的人,竟然是那个一直以来,她最怀疑的人。
如果不是之前的蒙面人,口音与之前的那日一般无二,她差点以为,是二公子故意找个人顶替,来洗脱他自己的嫌疑。
事实证明,是她多虑,可她又纳闷了,那个男人到底是谁?
如今二公子所有嫌疑都没了,清漪知道不该再怀疑他,而自己手里的那个菊儿的金簪,也没了任何威胁意义,她决定将金簪还给二公子,算是还他这个救命之恩。
今夜的二公子,喝了些酒,凉亭里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酒香,趁着月色,清漪依稀可以看得到,他的脸色也泛着红。
祁连城把玩着手里的那个金簪,忽而苦笑道:“三弟妹真是个实在人,你完全可以拿着这个,去告为兄一状的。”
清漪心想,她是曾有这打算,但是那样做,自己也没什么好处,“那又何必?我只求平安。”
“平安?——对了,刚刚那个黑衣人,是谁?咱们这府里的治安真是越发地差了。”
清漪摇头,如果她知道那人是谁,又何须烦恼?那人如今是她最大的隐患。
“他蒙着脸,我看不真切,身形也有些陌生,只知道,他的身手敏捷,大概是学了些拳脚功夫。”
清漪略过了那人是公子一茬没提,她不愿把事情扯到主子们的圈子里,知道的人多了,反而麻烦。
听了她刚刚说的信息,去连城略一沉思,方道,“这样啊,三弟妹可能不知,咱们府里身手好的家丁和护院不少,就是公子中,也都是有些功夫底子的,十年前,三弟那次误入陷阱,被救出来之后,大娘就找了个师傅,教他功夫傍身,当然,我也跟着学了些皮毛。”
“是吗。”清漪终于理解为什么齐连琛两次救人时那么身手敏捷,这才知道,他竟是个练家子。
齐连城打了个酒嗝,“可……可不。说真的,我真羡慕三弟。”
这话说得很有歧义。
羡慕齐三公子什么?
羡慕他是嫡出?羡慕他可以为所欲为地过自己花天酒地的颓废生活?还是说……羡慕他是二少夫人心底里的那个人?
清漪抿了下唇,方带着几分试探地调侃道:“其实,二哥和菊儿之间的事,想必我不是唯一一个发现的人。就不说别的,但是今夜,二哥酒醉夜归,可是刚从某处温柔乡里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