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沐想想,好像是哦。
一物克一物,大概就是这样吧。
红姐送了张福财回去,等他下车,还想说什么之际,她不耐烦地说:“那些屁话就不要说了,老娘不吃这套,早干嘛去了,再说老娘现在喜欢的是鲜肉。”
张福财怪委屈的:“程筝也不是鲜肉啊,也快三十了吧?”
红姐轻哼:‘他有肌肉,你有吗?’
张福财垂头丧气地离开了……
红姐开着车去了一家酒吧,准备喝点小酒再回去。
也不是钓男人,最近她没有心情,当然她是绝不会承认她是因为程筝。
红姐现在特别地美艳,坐在吧台那里只需要抽一支烟,大把的小狼狗往上凑,红姐最多也是和他们喝一小杯酒,兴趣缺缺的样子。
这么地坐了一晚上,她回去,找了个代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