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知道该叫它什么了。
“吼!”不知道名字的野兽看着陈风就发出自己对陈风的不满。
“宿主,你没有死啊?”
“你这个家伙,这么希望我死啊?”
“宿主啊,那个时候我真的没有办法帮你!”
“说下这是什么品种?”
“好吃懒做的天籁!”
“天籁?”陈风眼眸都不眨的看着那对狗眼睛。
“宿主,天籁出名的一点就是,喜欢种血蘑菇,而且它很懒,种下血蘑菇,就会趴在地上打瞌睡,除非肚子饿了,不然不会睁开眼睛!”
“怎么对付它?”
“宿主,要对付它太容易了,天籁因为太懒,很多还没有成年就自己把自己饿死了,你去跟它说会儿话,主动帮它找食物,等它信任你,它就会跟你走,而且天籁一生只会认一次主,它什么都好,就是懒惰,你要带走它,先考虑清楚,这个家伙很懒的,还挑食,只吃灵物,血蘑菇就是一种灵物,功效是补血,男人长期食用血蘑菇,火气旺盛,容易流鼻血,女人长期吃血蘑菇,气血旺盛,容易生产,不过血蘑菇也不是大白菜,这种灵作物跟天籁一样,天籁是太懒,血蘑菇认地,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栽种,但是宿主到是不用担心,皇宫有屠宰场,那些鲜血每天用来当水浇地,这片土地种血蘑菇最合适!”
“哥们,我们打个商量,以后我管你吃喝拉撒,你给我当坐骑怎么样?”陈风主动跟天籁说话,挥手打招呼。
“宿主,你去摘血蘑菇,拿过去给天籁吃,这个家伙很古怪的,你对它说话没用!”
“还是大爷脾气,不过我喜欢!”陈风动手摘血蘑菇,拿起走到天籁面前,主动递到天籁嘴边上,天籁看着陈风眼眸眨动,舌头一舔把血蘑菇舔进嘴里,吃起来。
陈风对于大爷脾气的天籁,那是很喜欢,加油的给天籁找吃的,不知不觉相处了十天,天籁才对陈风产生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