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那个家,再也回不去了。
但是,他们已经有了新的家,除了祖父祖母,其他的亲近的人,一个也不缺。
两个孩子很快在新的房子里熟悉起来,每天在花园里跑来跑起,开心的不得了。
贺兰却还有些担心,因为院子里有水,一个不小心,掉进水里就……
这是个问题,唐回想了一段时间,做出了一个决定。
“去乡下?”贺兰有些诧异,虽然她知道唐回有去乡下的念头,但现在——?
“嗯”,唐回点头,“现在正是夏季,去乡下正好避暑。再说,你不是担心两个孩子掉水里吗?刚好去了乡下,我教他们游水。”
贺兰:“……”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呢!
大娘子也没有什么意见,于是去乡下的决定就这么定了。
“那我们住哪里?乡下是有一些亲戚,但咱们这么多人都过去,也住不下?”
唐回道:“不用担心,我已经让人去联系买了一座宅子。”
如此,就只剩下决定什么时候出发,要带什么东西的了。
事实上,唐回不仅买了一座宅子,还买了一大片良田,他还预备种出来一片桑树,盖一间学堂。
从前那些对父亲说过的话,不是假的。
世界上没有出息的人有千千万,可能他就是其中的一个。
贺兰花了一天的时间整理好行李,明天,他们就出发去乡下了。
贺兰的手臂搭在唐回的腰上,黑发如瀑铺在唐回的手臂上。“我们去乡下待多长时间?”
唐回道:“也许要很久。”
他眉头微微的皱着,贺兰伸手抹平了他的皱纹,“你在担心什么,这都半个月了,你就没有睡过一天安稳的觉?”
微微的叹了一口气,唐回说道:“担心……”
担心很多事情。
他心里知道,自己从大哥手里面咬下了一大口他认为“属于自己”的肉,他心里必然是不舒服的,再加上心气不平的大嫂,说不得什么时候就闹起来。
那些产业,按照从前的他看来,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俗物,散发着铜臭味儿的腌臜玩意儿罢了,所以,这些“俗物”被哥哥全部抢占的时候,他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唯一不忿的是,认为大哥不应该将阿姐的那一份也拿走。
正是因为那时的“大方”,他这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少爷挥霍完自己的那点钱后,就让自己的妻儿和自己过上了穷人的生活。
穷人的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好,贺兰能能干,会做饭,会绣活,他呢,也可以用自己那手书法,给人家抄抄书写写信,日子并不是过不去,可是这一切的前提是——他们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
又想起那些了,压在心底那些悲凉的眼泪又想冲出来了,唐回半掩了眼帘,长长的睫毛将他的情绪藏起来。
“大哥大嫂心里或许有些不舒服,我们退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