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靖衣染血

但是,野狼是一个男人,一个很有野心的男人,正如叶婧衣心中所想,野狼拥有狼子野心,他要的是男人的天下,要的是江山,而不是被叶婧衣这一个美女。

美女,多得是,只要拥有权势,最不缺的就是美女。

野狼说要放了叶婧衣一马的话是假的,他不可能留下叶婧衣的活口的,身为叶婧衣手下的元老,他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的可怕,如果不一次性将她毁灭的话,等她缓过气来,就算是自己掌控了血玫瑰也没有用。

为了这一刻,野狼足足准备了三年的时间,他并不急着自己冲上去将叶婧衣杀死,而是要等到叶婧衣鲜血流尽而死。

“咚…”

叶婧衣倒在地上的声音响起来,野狼觉得这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乐声,他的脸上绽放出了开心的笑容,就好像是春天里绽放的花朵,但是,他的笑容更充满了阴暗。

“呃…”

就在这个时候,野狼的笑容猛然间凝固了,他的面前出现一个不算太高大的身影,却用一只手将他的脖子掐住提起来。

“呜呜…”

野狼无法说话,脸色涨红,手脚不断踢打着,就好像是一个婴儿被一个巨人给抓住一样,他没有丝毫反抗的力量。

“咔嚓…”

这是什么声音,野狼很想问出来,也很想再次听到这个声音,但是,他已经问不出来了,也听不到了,因为,这是他的脖子被人扭断的声音。

“咚…”

这是野狼的尸体掉落到地上发出的声音,野狼听不到了,但是他的手下却听得非常的清楚,他们一个个全都愣住了。

一个人影出现,而后扭断野狼的脖子,野狼的尸体滑落到地上,这一系列事情只发生在眨眼间,野狼的这些手下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他们的老大就死了。

老大死了,他们要怎么办?这是这群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然而,项阳却不给他们考虑的时间,他的右脚一挑,野狼那掉落到地上的大刀出现在他的手中,而后,身形一闪,整个人化作了一道影子,刀光闪过,银色的刀光在日月交替的光芒下显得特别的耀眼。

“嗤嗤嗤…”

接连不断的划破喉咙的声音响起来,这是由于这柄大刀不够锋利,但是项阳的力道却又足够的大,将喉咙隔断后发出的声音,干巴巴的,但是却又很快的一种并不是很好听的声音。

项阳就好像是一道影子一样在这几十个人之中闪烁着,耀眼的银色的刀光连城一条银色的光芒,绕着几十个人的脖子转了一圈后,项阳在几十人的后面站定,随手将手中的刀扔在地上。

“砰…”

一米多长的厚背大刀砸在地上的声音响起来,紧接着则是一阵‘噗通’的声音连在一起,几十个捂着脖子的人全都双眼翻白倒在地上。

眨眼间,几十个嚣张无比的黑帮的手下,除了喉咙还在喷血和那微弱的气息外,就只是一地的尸体。

项阳来到叶婧衣的身边,蹲下去看了一下叶婧衣的伤势,不禁为她顽强的生命力感到惊叹。

“这么多道的伤口,失血这么多,竟然还没有死,真是一个玩强的女人呢。”

“遇到我,算是你的命好。”

项阳轻声叹息着,伸出手在叶婧衣的身上接连点了无数下,止住了她的鲜血后,一把抱起她,身形一闪消失在原地,只留下了一地的死人。

{}无弹窗“叶婧衣,你跑不了了,乖乖束手投降吧,只要你同意臣服于我,我保证饶你一条命。”

公园入口处,一群极为凶悍的人手中拿着银光闪亮亮刀正在追着一个血红色衣服的极美女人。

女人面色如白玉,晶莹剔透,但是她的衣服是红如血,她的嘴角也是血红色的,不,并不是如血的红,因为那些颜色就是鲜血。红色的鲜血沾染在红色的衣服上,将衣服浸染的更加的红了。

一滴又一滴的鲜血滴在胸口衣服上,与红色的衣服凝结在一起,让人看不出她衣服的颜色到底是本来的颜色还是因为鲜血的侵染。

叶婧衣,外号夜玫瑰,正是天海市三大地下势力之一的血玫瑰的老大。

天海市地下势力三足鼎立,犹如古之三国一样,各自占领着天海一片天空,其中,马云农阴险狡诈,孙大发爽快直接,而叶婧衣却是神奇神秘。

神奇神秘这四个字正是世人对叶婧衣的形容,因为叶婧衣的来历很神秘,没有人知道她在出名之前是干什么的,仿佛她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任凭某些有心人查遍所有资料,都找不出关于叶婧衣小时候的事情。

神奇那是因为叶婧衣是一个女儿身,而且还是一个极品美女,美到倾国倾城,若是放在古代,能够颠覆一国的绝世美女,明明能靠容貌吃饭,但叶婧衣却选择了靠实力打天下。

叶婧衣一手刀法很凌厉,就算是后天巅峰的孙大发见了也要赞叹,她心狠手辣,辣手斩杀了不知道多少黑帮的人才成功上位的。

这两样若是发生在一个男子的身上还好,人们在惊叹的同时并不会有太大的震撼,偏偏叶婧衣是一个女儿身,完成了无数男子汉所不能做到的事情。

谁能想象得到,这个神秘神奇无比,凭着女儿身硬是瓜分了天海市地下势力三分之一的地盘的传奇女人竟然会在这个凌晨的时候遭人追杀呢?

血玫瑰的脚步踉跄,她的身上有无数道刀伤,尤其是大腿根的部位和后背,都有一条刀伤足足有十几寸,几乎要将她右边的大腿和背后给劈成两半一样。

鲜血,顺着她的大腿滴下去,她全身上下,除了脖子及以上还是正常的皮肤的颜色,其他地方都被血液染成了红色的,宛然成了一个血人。

由于身上的伤口太多,叶婧衣所走过的地方,留下了一条长长的血痕,她的嘴角染血,鲜红无比,但是嘴唇与脸色却是惨白。

叶婧衣紧咬着嘴唇,一言不发,手中提着一把一米长的砍刀,快速的向着公园跑去。

身后追杀叶婧衣的人,正是叶婧衣曾经的最得力的手下,血玫瑰组织的第二首领野狼,一个在外人面前非常凶狠,在叶婧衣面前却乖巧犹如小绵羊一样的人。

叶婧衣没想到,自己没有被仇人杀害,反而在这个夜黑风高,黎明到来的时候遭到了手下的背叛。

若是正常情况下,与敌人正面对战的话,她身后这群手下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她一人一刀足以斩杀所有仇敌。

然而,她是被手下从背后偷袭砍了一刀在先,那一刀几乎将她的后背给劈开了,无时无刻,叶婧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的同时,还要防着后面野狼带人追杀,她只能咬着牙继续跑着。

叶婧衣知道既然野狼敢背叛自己,帮派之中恐怕很多人都被他掌控了,所有能够来救自己的人都被拦下甚至先被杀了,她知道自己的希望渺茫。

但是,叶婧衣从来都不是一个服输的女人,她不可能真的如野狼所说的那般,臣服野狼,她知道就算是自己放下武器臣服,留给自己的将会是比死亡更加痛苦的遭遇。

若是如此,叶婧衣宁愿战死当场。

“咚…咚…咚…”

逃跑之中,叶婧衣听到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逐渐减弱,她知道,由于失血过多,自己的心脏的跳动已经逐渐无力,只要再过一个小时,不,半个小时,自己就会无力的倒下去。

“叶婧衣,你这个疯女人,难道你真的想死吗?这些年来,我为了血玫瑰战战兢兢的,不就是为了你吗?我爱你,如果你能接受我的话,我宁愿一辈子屈居你下面,为你守住血玫瑰组织这片天空,但是,你太不识好歹了,你这个铁石心肠的女人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我,这是你逼我的。”

后面的野狼一边追一边愤怒的吼着,从他的语气中,仿佛他是最大的受害者一样,叶婧衣的嘴角露出一缕嘲讽之色,但她没有说话,而是咬着牙跑,她明白,在这个时候,说话也是浪费体力的行为,她必须抓住每一丝能够增加她活下去的机会。

“靖衣,停下吧,我答应你,只要你答应当我的女人,我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

后方野狼的声音又变得温柔了起来。

“你知道,我心里最爱的人是你,只要你答应成为我的女人,我一定会好好待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