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风景正好,她走回去也好散散心,将易霖说给她的话,好好思考思考。
她是军人出身,易霖倒是不担心她的身体弱不禁风,她说想走,他就放心让她走回去了。
易霖的壹号公馆远离市区,离开了这里的喧嚣热闹,走上柏油路,便是一片静寂。
如果不是踩着高跟鞋,易筱竹可能走的更舒服一些。
这种最为难女人的发明,易筱竹以前是最讨厌的,她当了十年的女兵,很少接触这种东西,成年之后第一次穿高跟鞋,还是家里为她举办的成年礼,当时她觉得厌烦,便当众脱了高跟鞋,换了一双舒适的平底鞋,她当时那么洒脱,许多人都夸她潇洒,夸她不拘小节,甚至有很多青年才俊为此追求她,她一概不屑。
从那以后坚定,再也不穿这种为难自己的东西。
可是现在…
易筱竹无奈的摇摇头,心道人果然还是会改变的,高跟鞋虽然让人难受了些,但它带来的优雅气质,却是平底鞋比不了的。
易筱竹打开手机里的悦跑圈,她以前经常听
歌跑步,十几公里跑下来,正好是酣畅淋漓。
她的耳机放在包里,外套也没穿,这高跟鞋跑起来不方便,她只能慢慢走了,起先还不觉得,走了一公里之后,这大晚上的林荫道,便有些森冷了。
易筱竹搓了搓胳膊,她今天穿的是一袭优雅的一字肩长裙,夜晚七八度的温度,她luo露在外的肌肤,都冻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易筱竹想了想,索性脱下高跟鞋拎着,拿着手机在冷风中跑了起来。
她跑着跑着,身体就热了,寒冷被驱散,她的嘴角也扬起了一抹笑容。
她一直是个乐观积极的女孩子,拥有从容不迫的冷静,也拥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
要通往壹号公馆,必须经过告诉,高速路口上停着一辆黑色的宾利,穿着黑色西装的英俊男人又扔掉了一个烟头,他脚下,已经有七八个烟头了。
烦躁写在他那张俊朗的脸上,他靠着车身,不知道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