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刀则完全相反,柄不过半指,甚至无法做到被握住,而刀身却是极长,九九八十一道细密血槽,令人目眩,此刀名为“天轧”。
他的名字已经记不得了。
但被小赵枪法所吸引,所以随意编了个名字,加入了小赵的枪骑兵队,目前可谓是公认的第二人。
然而实则,即便赵紫龙也无法看穿他的深浅。
这个慵懒的男人,带着令人无法捉摸的笑,在登记本上,随意写下了刚想到的名字:君莫望!
“是啊,老君,我感觉自己的血液都在沸腾了,毕竟那位可是传奇啊。”赵紫龙双目有神,侧首看着那苍茫的远方,想象着那位拖着单刀的武者,如何以无敌之姿孤身破紫薇,又聚数十万早已丧胆的盗寇,再临紫薇关下。
无论,他身份如何。
作为武者,他总是需要被仰望的。
“小赵也不差,年纪轻轻晋升了枪王,而且童枪王那套百鸟朝凤枪,你应当早已嚼烂吃透,融会贯通,甚至另辟蹊径了吧?”君莫望咬着稻草,晃着身子。
赵紫龙一愣,却没想到这位可算自己好友的沧桑、慵懒的男人能看出自己领悟了新招数,但旋即,他肃然道:“不成的。我打不过他。”
君莫望道:“小赵怕了?”
赵紫龙摇摇头,回应道:“不是害怕而是那个男人此时站在这个时代的最巅峰,我不是对手。”
君莫望沉吟着点点头,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小赵,你还真是不谦虚啊。”
两人身后的枪骑兵们听着两人对话,却是摸不着脑袋。
尤其是最后两句,说的哪里跟哪里啊。
赵师父才说了自己不是那盗寇的对手,老君就说赵师父不谦虚。
这想不明白。
也许,这就是大佬吧?
然而,赵紫龙却也不回应,他谦逊的笑笑,但瞳孔之中,却自带一股逼人的神色,那是傲气、朝气以及一丝若有若无的霸气。
是啊,那个男人此时站在时代的最巅峰,我不是对手。
但有朝一日,我赵紫龙也必将登临绝顶,站到风云之巅,一览众生小!
我不是他对手。
只因,我的时代还未曾到来啊!!
“大小姐亲自动手杀你,是看得起你,还擒拿,擒你妹的擒。”
“唔可惜大小姐当时功夫不强,否则直接屠了那秋原城岂不快哉。”
“杀了夫君?杀得好,狗东西也配的上大小姐?”
有人小声提醒:“这大小姐岂不是成了寡妇?”
他话音刚落,便是有人一刀斩了他的头,然后拎着那盗寇的头发,将头提到面前,大声咆哮道:“尼胡锁,俺盗寇的大小姐菜不是寡妇咧。”
盗寇们的方式很简单,他们从不去追寻真相,而完全靠着喜好厌恶来评断。
崇拜你,即便是你满手血腥,也那是那些人找死,死有余辜。
厌恶你,即便你奉上千金,也不过是些臭钱。
而他们现在都喜爱、崇敬大小姐。
无形之间,柳恋夕的名气是日益增长。
在盗寇阵营里,莫名其妙的变得如同“公主”一般,受到一干亡命之徒的挚爱和崇拜。
甚至威望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凌驾了原本的五王。
声望上升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一则是因为她年轻,身形娇小,但并不美艳,相貌普通,但却令人觉得亲和。
另一方面,一路上破关斩将,她的表现实在是绚烂至极,战绩辉煌无比,除了起初的那华凶和觉肃令她陷入了苦战,但是似乎一日顿悟,而变得异常强悍。
再则,她跟随着那已经隐隐成为盗寇阵营第一人的关无常,两人结伴而行,其余之人都无法靠近。
身份自然无形间被拔高了。
关无常原本的名号“鬼城刀圣”也被做出了修改。
简简单单,大当家三个字而已。
柳恋夕也有了自己的名号“大小姐”,同样简洁无比。
短短二十多日,五王的时代似乎便已经过去了。
盗寇阵营迎来了新时代前的黑暗。
而这个新时代,横亘在一切之上的名字,便是大当家与大小姐!
一干“天大地大老子最大”,“人死卵朝天”的莽夫、亡命之徒,在提起“大当家”或者是“大小姐”时,无不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