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她一直感激敬重又喜欢的二哥。
所以有些事儿该装傻的时候就想装傻下去。
再走会儿,林珈抬头看崔霆,语气试图轻松自然:“刚刚那位看着真的相当不错啊,漂亮又温柔,二哥都一把年纪了,别太挑了,可以试着先做朋友的。”
崔霆表情沉静,步履沉稳的点个头:“我会考虑你跟我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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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霆九点多钟开车回小区,在距离小区大约还有一个路口时,接到了大明星steven打来的电话,说他这两天接了部秦朝历史剧,想借他几本关于秦朝的历史书再深入了解下,问现在可以过去拿吗。
steven借过不止一次书了,知道崔霆家的书房就是个小型图书馆,里面琳琅满目好多书籍。大概谁的成功都不是随随便便的吧,商场上能翻手云覆手雨的男人藏书惊人,看过的书也惊人。
崔霆答:“现在不在家,十分钟后差不多会到家。”
十分钟后,崔霆在地下停车场停好车上楼,看steven已经过来了,正倚靠在他家门口旁低头刷着手机。穿着一身亮黄的连帽卡通睡衣,睡衣的帽子上翘着两只耳朵,呆萌萌的。
崔霆走过去弹弹他帽子上翘着的两只耳朵,开门请他进去:“想拿什么书自己去书房找。”
他则进了卧室换衣服洗澡了。
steven拿了他三本书。崔霆洗过澡换了身休闲衣服出来,他已选好,坐沙发上朝他晃了晃:“会尽快看完归还的。”
崔霆面无表情走到他身边坐下来擦着头发嗯了声。
擦会儿头发,身子微微前倾下开了电视调到财经频道看财经新闻。
大老板真刻苦。
steven对财经新闻一点不感兴趣,书既然已经借到,准备走,站起身时,无意间注意到崔霆身上穿着的黑白宽条纹毛衣,顿了下:“你身上这件看上去针法有点别扭的毛衣得穿了好多年了吧。好眼熟。总觉得从我认识你开始,就见你穿过。”
崔霆下意识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毛衣,是有些年头了。大概是林珈大三的时候不知道跟谁学会了织毛衣,织了一件女士毛衣跟他炫耀。他问她会不会织男士毛衣,开玩笑说如果会,这年他的生日礼物会比较期待收到她织的毛衣,他不会嫌弃她织的难看的。
生日那天,还真收到了林珈织的毛衣。
让他很开心。
虽然织的看上去是有点别扭,但用线舒服,穿起来感觉还不错。这么多年,春秋时节到了的时候,他偶尔在家会当做休闲衣服穿几次。都成了习惯了。都没注意到它已经好旧好旧了。
他对林珈,真的好喜欢好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好喜欢好喜欢,所以她送的东西他那么爱护。
所以一向理智的男人昨晚也会有短暂失控的时候。
ps:宝宝们,这篇文大概是轻松生活化,润物细无声温馨向爱情……我尽量摒弃以前更新缓慢的态度,认真更这篇,希望大家能留言就留言,能收藏就收藏,能给小爱点爱就给点爱。
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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