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点的时候还有单位员工聚餐,阿妈带我去吃。我挑了一块贼大的牛肉,吧唧吧唧的就吃开,最后咬不动,吞不下还知道吐出来。
听着阿妈回忆式的故事,还有我吃鱼的时候,吃吃吃,还知道把鱼刺都吐出来,一个小人霸占一条大鱼,吃得可快了。
哇…这些英雄事迹我惊呆了!实在有理由相信,在最原始的时候,我绝对是最出色的小蝌蚪,在我还不是我前的那次千军万马的战争里,俺的胜利绝不是偶然。
所以在天性使然的最初阶段里,我这一个个体,实在具备了很强大的动物野性的基因。
那时候除了喜欢吃鱼,养鱼也是让人着魔。能吃的鱼我要养两天,还喜欢身手摸摸水里它湿答答,滑腻腻的皮肤。
不能吃的鱼我也爱,那时候家里也是很有爱,阿爹会带我去买美丽透亮的玻璃鱼缸,很大很大的,比我小身板的宽度来得大。还会养好几条色彩不一的金鱼儿。
我喜欢看着它们吃食,那时候五颜六色的鱼食,总会引得呆瓜鱼们争相夺食。因为吃得多,鱼缸里的水脏的老快的,全滋润了门口走廊里的花花草草。
现在我再也不想养花花草草,那时候却是着迷不已。
单位住房的门前,有一棵巨大的白玉兰树,有六层楼的高度。或者可以说是两颗,只是另一颗只有两层楼高,老二总是被人遗忘。
白玉兰下面是各种单位的花草树木,只要能移栽养活的,都被我折了枝条,插回了自家的盆中。家门前,和楼门前,相距不过五米,我仍然偏执地认为,这有根本性的不同,门口小盆里的,才是我的。
小金鱼发挥了施肥的本领,一条接一条都在往后的时光里翻了白肚。最后有一条鱼坚强,在被单位里一个比我更小的熊男孩一手抓住后,消失在我的鱼缸中。
后来被捡回来了,它被从两楼扔到了一楼,奇迹般地,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