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和大叔距离不算远,可是那部手机的屏幕实在太小,,还是只能依稀看到屏幕上是一个女人的照片。
他好奇地上前几步,想要看清女人的容貌,可是大叔却忽然警觉到他的靠近,一下子将手机收在胸前,猛地回过头来,凶狠地瞪着任重。
任重被大叔吓了一跳,惊吓过后,倒不怎么害怕,只是觉得无比尴尬——自己刚才的举动说好听些是好奇,可是说不好听就是窥人隐私,实在和他一贯尊重他人的举止不符。
幸好来电铃声恰在这时响起,将任重从尴尬的处境中解救出来。
他连忙借着接电话的动作转身躲开大叔的目光,急匆匆走了两步,却发现走错方向,只好尴尬地再次转身。
电话那端是颜妍的悦耳声音:“任重,出发了吗?”
“出发了,出发了!已经在路上,马上就到。”任重一边回答,一边放慢脚步,装作不经意地回身望去,却见那位大叔依然坐在那里,目光已转回手中的手机上,想来仍是在凝望那张女人的照片。
“快点来啊,我可一直盼着你自夸得天花乱坠的节目呢!”颜妍的声音里洋溢着浓浓的笑意,显然心情不错,“你知道地方吧?”
“知道,知道……”任重一边连声回答,一边冲到路边对着一辆亮着空车红灯的出租车猛招手。
任重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到正在和颜妍的通话中,所以没有看到,在他身后,坐在马路牙子上的大叔回过头来,若有所思地凝望着他的背影,然后缓缓地、缓缓地露出一个冰冷的微笑……
任重终于看清了这位摔跤都能摔哭的大叔的长相。
从那张没有沾染太多雪泥的脸上来看,大叔还没有倒霉到以脸抢地的地步,不过仰望天空的无神双眼、许久未曾修剪的凌乱胡茬,还有就连涉世未深的任重都能清楚看出的木然表情——如果说任重脸上刻的是“好人”二字的话,这位大叔脸上刻的两个字就是“失败”!
大叔身上的衣着,也为“失败”二字做了最好的佐证:上身的黑白双色羽绒服胸前有一个弯弯的对号,看起来应该是正品的耐克,可是先不提这一摔沾上的脏污雪水,单看领口袖口被汗水浸出的印渍,就知道这件羽绒服已经很久没有清洗——成功者绝不会忽略自己的形象,只有失败者才没有心思打理这样的事情。
顺便一说,这样通过细节观察对方的身份和成就,正是颜妍闲聊时教给任重的识人技巧,这个女孩子在识人方面有着许多成人都不能及的过人天赋!
再继续向下看去,那条棕绿色的裤子同样沾满了雪水,右腿裤脚提起了一些,露出里面的杂色毛裤——地处炎联东北的常青市,十二月的室外可以呵气成冰,这样的天气出门只穿一条看起来就很薄的毛裤,要不是热情似火不畏严寒,就是没有人关心和打理他的生活。
等看到大叔脚上的时候,就连任重也忍不住叹了口气,那双白色带着深蓝条纹的运动鞋他也有一双,似乎是六年前阿迪达斯的夏季版慢跑鞋,问题是零下二十多度的大冬天穿着夏季版运动鞋出门,鞋底边缘还裂了一条长长的裂缝——这位大叔,你已经麻木到感受不到脚底的严寒了吗?
上下观察一番,任重已经在心中得出了结论,他几乎可以确定,这位躺在地上迟迟不爬起来的大叔曾经有过幸福的生活,毕竟耐克和阿迪达斯的衣物虽不是什么昂贵的奢侈品,真正的低收入人群也是不会去追求什么正品的,只是不知道他为何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如此想来,大叔刚才的痛哭也就不难理解了——人生本来就堕落如此,偏偏就连走路都会摔跤!肉体的疼痛哪能比得上内心的痛楚?想必那一刻,大叔感到自己是被上天遗弃了吧……
“大叔,先起来吧。地上凉,会生病的。”任重收敛了脸上的同情,这是他在无数次安慰失恋女生后总结出来的经验——同情、怜悯什么的只会触痛伤心人内心的伤口,只有平静的交流才是最好的安慰。
仿佛被任重的话从失神中惊醒,大叔把脸转向了任重的方向,只见他用力地眯起眼,然后忽然用右手四下摸索起来。
任重再次在心中叹了口气,弯腰将手中的眼镜递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