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肯定是要饿死了。”十四娘道,“不过,我正好知道怎么把酒虫逼出来。

先把酒虫逼出来,再开一副汤药给方大厨灌下去,让他把喝进去的酒都发做汗,人就没事了。”

这个办法,听起来倒是可行。

上辈子傅玉衡听说过,世上有一种人,天生酒精脱敏,这种人就是传说中的千杯不醉。

他们无论喝进去多少酒,都会变成汗,顺着汗腺排出来,简直连去洗手间的功夫都省了。

“那行,你先开药吧。”傅玉衡道,“我让人先抓了药熬着,等酒虫引出来之后,立刻给他灌下去。”

十四娘点了点头,转头看向娇娜。

她知道,常年行医的娇娜,随身带着开药方用的纸笔。

娇娜会意,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厚厚的本子,还有一根包着碳芯动木棍,递给了十四娘。

傅玉衡惊奇地看了好几眼:这不就是铅笔吗?

见他一直盯着看,娇娜还以为他是好奇,便解释道:“滴水研墨太麻烦了,还浪费功夫。我自己就琢磨出了这个炭笔,很好用的。”

十四娘虽然是第一次用,但硬笔到底比毛笔好操作,写了几个字之后她就适应了。

接着就是下笔如有神,一张药方一挥而就。

傅玉衡接过药方,走到门口递给润笔,“你亲自去抓药,抓回来之后亲自去熬,千万别经了别人之手。”

见他说得如此郑重,润笔心头一凛,“是,小的一定不会让砂锅离开视线半步。”

润笔领命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