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原来,王成的祖父,乃是前朝郡主的仪宾。前朝覆灭之后,祖父就抛家舍业,隐姓埋名在通衢定居下来。

家里原本的产业肯定是都没有了,只有通衢这边的一些土地,因着不明原因,不为外人所知。

难不成,这根簪子是被乱军抢走,又流落到了不知道什么人手上吗?

可也不对呀。

金簪子虽然好看,但若要长久保持鲜亮,就得定期到金铺去炸一炸。

似这等前朝字样的印记,不管是落到哪个主人手里,炸的时候都会顺便抹去吧。

这根簪子闪亮如新,明显是刚炸过不久的,印记却还在。

正在他疑惑之时,有个老婆婆走过来,问他有没有看见一根海棠样式的金簪子。

王成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这根,正是海棠样式的。

他就把那根簪子还给了老婆婆,老婆婆连连道谢,“其实簪子也不值什么,只这簪子乃是先夫赠予的遗物,老身实在是舍不得。”

“先夫?”王成奇道,“你说的可是王仪宾?”

“正是。”那老婆婆珍视地摸着簪子,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年轻人,真是太谢谢你了。若不然,老身连怀念先夫的寄托都没有了。”

见她不似作假,王成才道:“实不相瞒,前朝王仪宾,正是我的祖父呀。”

那老婆婆惊讶地看着他,“你是王仪宾的孙子?”

王成点了点头,“正是。”

那老婆婆打量了他一番,蹙眉问道:“你怎么落魄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