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卤肉倒在盘子里:“爸,妈,它们是向阿姨让我带回来给你们尝的。你们两个今晚要把它们吃完,不然留到明天会变味的。”
“妈知道这个道理。夏天的天气热,饭不能留过夜,不然会变馊。”黄莉尝了两口,点点头,“她做的卤肉是挺好吃的。”
眼角瞥到苏糖手腕上戴着的新镯子,想起苏糖刚刚说过,向红霞把林家传给媳妇的手镯给了她,想来就是她现在手腕上戴着的这个手镯吧。
黄莉骄傲又高兴:“我女儿就是招人喜欢。”
江国平见她心情好,试探道:“这卤肉可以用来当下酒菜吃,没有酒光吃它,吃着没劲。要是有酒喝的话,你吃剩下的,我一个人能把它们全部吃完。”
黄莉吃不了多少,不想把它们留到明天变馊,只能让江国平把它们吃完:“行吧,今晚你可以多喝几杯。”
江国平连忙起身去拿酒。
苏糖回房间把墨水拿出来,拧开钢笔吸墨水,低头往茶几放着的纸上写字,嘴里惊叹道:“哇!用它写字写的好顺滑。不过我平时用不着它,妈,你要吗?反正我用不了,你拿着它在家记账写字好了,物尽其用嘛。”
黄莉接过钢笔,手上一拿起钢笔,她感觉她都成了一个文化人:“你把它给我了,卫宗舅舅问起来怎么办?”
苏糖:“问起来也没事,他把钢笔给我,是希望有人能用它写字,而不是把它放在柜子里生灰。你只管拿着用。”向峥光应该不会对她有意见吧,要是有苏糖就跟他说,这是林卫宗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