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现实中的陈母,在事业最耀眼的时候,被亲友和爱人同时背叛。那三个男人把她囚禁起来,霸占了她的事业,还要以最耻辱的方法来驯服她。
就是因为他们不想看到陈母眼里,散发那种谁也驾驭和征服不了的光芒,所以他们以爱之名,想熄灭她眼里的光芒,让她成为他们的专属物品。
最后陈母的反抗也很决绝,直接拉响了一枚炸弹,和那三个折磨她的男人同归于尽。
当时陈十一年纪还小,所以影视公司被东兴社老大陈胜和二太联手抢走了。
索性陈母还为陈十一留了一笔巨额的家族基金,基金会每个月都会提出一笔巨款给陈十一花。
陈十一举报陈胜文和二太,也是为了给妈咪报仇。
因为他知道,光凭他自己,根本不可能搬倒二太。而报仇的代价,就是把影视公司卖给沈清。
陈十一写歌写剧本是属于爱好,对事业没什么野心,所以才会答应这个要求。
但他那些话也是真心的:“所以我愿意把影视公司卖给你。”
陈十一笑着说:“因为我觉得你会把我妈咪创办的影视公司,办成她理想中的样子。”
沈清……压力有点大。
她做事只凭自己喜好,陈十一这么说,她就感觉自己肩上有压力。自己给的压力,和别人附加的压力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