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是因为控制不住的想要接近,自己又不想要承认,所以才会没有排斥,厌恶自己的想法。
梅斯将方芦带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其实方芦的家就在隔壁,但是完全不能够和梅斯家相比,不仅小,而且像是上个世纪留下来的产物,砖块上满是饱经风霜的痕迹,屋子里的陈设也很简单,一张吃饭用的桌子,一张有点潮湿的床铺,还有一个没有几件衣服的衣柜。
方芦如果想要做饭的话,需要到院子里自己做上锅,用柴生火。
不过,只是看他细腻的指尖就知道,这种活他很少有机会自己去做,不仅仅是有梅斯帮他,村子里还有一家人是在外面挣了大钱,回到村子里悠闲养生。
方芦轻车熟路的坐到了梅斯的床上,床铺异常的干净,因为窗户总是会照进阳光来,所以一点潮湿味都没有,反正是比他住的房子要好多了。
梅斯是动过心思想要方芦住到他这里来的,但是他最终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是因为他不能够惊动村子里与他有相同想法的人。
方芦就像是一朵开的极其艳丽的花,每只注意到他的蜜蜂都会忍不住的想要逗留,他可以生活在野外,但是一旦有一只蜜蜂想要将他采摘下来,必定会被群起而攻之。
梅斯怕的不是成为众矢之的,怕的是方芦会失去原有平静的生活。
凤凰城山脚下的小村里的巫蛊之术,可能普通人听说过的不多,但在一些古医药世家的耳中极其有名。
方芦的身子懒的很,又娇弱,他抱着床头板上的柱子,将下巴放了上去,额前的碎发滑了下来,在他的眼睑处留下淡淡的青影。
又将鞋子给脱掉了,两条玉白的腿轻轻晃了晃,直到梅斯有些粗粝的指腹抓住了他纤细的脚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