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鞋子,基本都是高定,345码。
陈谊穿在孙佳宝的拖鞋里,犹如老鼠钻进了荷叶。
“抱歉,好像嫌大。”沈小姜看着鞋子。
陈谊眯了眯眼睛,使坏似的把双脚从鞋子里抽了出来,赤脚踩在地上。
她好像知道,沈小姜喜欢看她的脚。
“要不,我就这样吧。”她说。
沈小姜确实喜欢看陈谊的脚,骨感纤瘦,雪白的皮肤,缠绕的青筋,每一根脚趾都宛如品相上好的脂玉。
谁会不喜欢呢?
“要不你就不要换鞋吧,反正地上也不干净。”沈小姜见陈谊转身,下意识的拉住她。
陈谊停下,侧身站在沈小姜的目光所及之处。
“穿高跟鞋,累脚呢。”她回答。
沈小姜面无表情的松开手,再面无表情的脱掉自己的鞋子,“你要是不嫌弃,可以穿我的,我的比佳宝的小一码。”
“那你呢?”陈谊不嫌弃,走过来,穿进去,一气呵成。
“我穿佳宝的。”沈小姜的脚和佳宝一样大,但她脚上那一双确实买小了一码,反正也刚好能穿上,稍微有点紧,也就懒得换了。
“嗯,好。”陈谊看起来挺开心,嘴角扯了扯,似笑非笑的。
“哦,对了,”陈谊走出两步,突然停下,“佳宝常来吗?”
沈小姜被迫停下,差点和陈谊碰到,她后退一步,形成一臂宽的安全距离:“我在的时候,好像不常来,我不在的时候,就不知道了。”
陈谊的眸光微颤,语速放慢,几乎一字一句:“你,不在的时候?”
沈小姜也不是非要说起那把钥匙的,但此时此刻,她想说。
“一共两把钥匙,我留了一把,另一把,给了她。”
听到这句话,陈谊刚才脸上的那一股高兴愉悦消减了大半。
“你给了她,你房子的钥匙?”陈谊跟沈小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