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役中,汉军共斩得匈奴军首级二万一百级,生擒匈奴五王,五王母,匈奴单于的阏氏及王子五十九人,相国、将军、当户、都尉六十二人,让匈奴的实力受到一次极大的打击,而汉军自身折损约十分之二。如此战功,在古往今来的将军里也是屈指可数的。汉武帝得到捷报,加封霍去病食邑五千四百户。而跟随霍去病出征至小月氏的校尉都被封为左庶长,其部下赵破奴、高不识及仆朋均被封侯。】
“好,好!”刘彻听到霍去病第一、第二回 出战又立下赫赫战功,攻入匈奴的地界,让匈奴人尝尝被人直捣王庭的滋味,岂有不喜的道理,不愧是他的冠军侯,看看他干立下的战功,谁能与之相比?
霍去病尚未参与此战,听着沈悠说起,眼中闪闪,他想的是,匈奴听闻他的战法,必有所准备了吧,倘若再次出击,他能再次寻到匈奴的踪迹吗?
为何不能呢?!
第297章 天妒英才
霍去病完全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他能寻到匈奴的原因是什么,别人或许不知,他有数。
匈奴居无定所不假,他们大汉不知其踪,总有人知道不是吗?
【霍去病一回一回的寻着匈奴的王庭所在,并给予匈奴重创,匈奴心里不定怎么郁闷,打不过什么的,匈奴必须不会承认因为大汉的军队厉害,更不可能是大汉得了开挂的将军,问题须是他们匈奴人的。】
【匈奴伊稚斜单于恼怒于浑邪王多次的败绩,于是想将其召至单于庭而后诛杀。哈,胜败之事谁敢保证的?输了自家单于就要他的命,浑邪王得讯,马上联合休屠王等筹划投降汉朝事宜,并遣使告知汉廷。】
【谁能想死,见势不妙,大汉对他们归降的态度也算不错,赶紧跑!汉武帝得到讯息后,担心这是诈降,于是在秋季命霍去病率大军迎接浑邪王等。不得不说,刘猪猪防得相当不错,在汉军渡过黄河,抵达浑邪王大营附近时,浑邪王麾下部分降众不愿投降,密谋逃跑。哈,他们想逃,莫不是以为大汉无所防备,要知道前来接他们的人可是霍去病。霍去病率部驰入匈奴军中,与浑邪王相见,斩杀企图逃亡的军士八千人,“降异国之王三十二”。随后,霍去病先将浑邪王单独送往长安,再统领其部众四万余人(号称十万人)归汉。】
刘彻越听越是满意,看看,看看,他交代给霍去病办的事,从来没有霍去病办不好的!让他怎么能不喜欢霍去病!
【元狩四年春,霍去病此生最辉煌的一战即将开启。虽然接连数战让匈奴大受重创,却依然没有让匈奴无进犯之能。汉武帝命卫青与时年二十二岁的霍去病各率骑兵五万,“步兵转折踵军数十万”,分别出定襄和代郡,深入漠北,寻歼匈奴主力。】
【漠北之地,既是苦寒之地,又是霍去病所不熟悉的地方,我们现在总说霍去病打仗打得神出鬼没,叫人如何也寻不着他的踪迹,他却总能精准的出现在匈奴王庭所在地,不会有人觉得一切纯属霍去病运气好吧?一个人的运气,一回两回寻到敌军所在地能是运气好,回回都能找到对方的位置,就绝不可能是运气好。仗打得漂亮,既有当时众将士的功劳,何尝没有私底下无数人的准备?】
【霍去病率五万骑兵,以将军李敢等为大校,出代郡、右北平郡,北进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渡过弓闾河,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大破匈奴军,俘虏匈奴屯头王、韩王等三人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八十三人。】
【都到漠北了,至此远远不够,霍去病乘胜追杀匈奴至狼居胥山,即今蒙古国境内,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在姑衍山即今蒙古国肯特山以北举行了祭地禅礼。封狼居胥第一人的冠军侯,听着我说起我们现在的地理位置霍去病抵达的地方,谁能觉得霍去病的功劳不过如此?啊,再补一句,霍去病兵锋一直逼至北海,一称瀚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别管哪一个,在当时的交通条件,甚至是有强悍的匈奴骑兵阻拦的情况下,孤军深入,打得对方丢盔卸甲,仓皇出逃,试问华夏数千年的历史上有几人?】
那个,封狼居胥的人,一个两个的都相当有数,一只手掌都数得过来。
【所以,无怪自霍去病以后,后世将帅皆以封狼居胥为最高荣耀,霍去病是第一人,其他人自问有没有那个本事领着军队将北方游牧民族打到狼居胥山?因而将之视为最高的荣耀,不该?】
该,相当的该,依然还是那句话,有几人能像霍去病一样打到那儿?
由此可以看出霍去病此战的难度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