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富:“……”所以他没有?
以前他在县城的时候,包子常吃,现在的待遇真的是一落千丈。
至于金茉莉,她的心情也很差。
上辈子这个时候,黎老根已经死了。
黎青执的两亩地卖了五十两银子,她跟黎老根分了之后,黎老根很快就霍霍完银子,只能回去跟他弟弟住。
以前他年轻,能帮着干活的时候,他弟弟对他还好,但他那时候已经很老,他还把卖地的钱花光了……
黎老根的弟弟处处苛待黎老根,黎老根也就饿死了,据说死的时候瘦得就剩一把骨头。
可现在,黎老根不仅越活越年轻,竟然还打算天天去县城吃面条。
接下来十天,黎青执没有去县城,每天都在家读书练字。
他仔仔细细地誊抄修改朱前的自传,每天都坚持抄写三千字,右手的字也就越练越好,如今,他的字端正之余,还有了自己的风格。
除此之外,黎青执还会每天用左手写两千字丁喜的书,丁喜是给了钱的,他的书肯定要写完。
苟县令的故事,黎青执也会每天写两千字,他这次写的,是苟县令审判张赟权的故事。
故事从张赟权横行崇城县开始写,苟县令发现张赟权的恶行之后,私下调查,最终将张赟权等人一网打尽……
这个故事,黎青执觉得能写个五万字。
用毛笔写字,写顺了之后写字速度其实跟用硬笔来写的速度差不多,可即便如此,每天七千字的写字任务还是要花掉黎青执整整一下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