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用脸盆大的碗给两人盛的,末了还送了一叠腌黄瓜,“多吃点,几天不见又瘦了。”
方知乐笑着点头,“谢谢老板!”
回头的时候,叶瑜已经自己盛了一碗羊肉汤,入口后鲜香的羊肉汤刺激得她眼睛都眯了起来。
那种幸福的微表情带来的熟悉感,像一记响钟,狠狠惊醒了方知乐。
现在她不是方小姐也不是方老板,要是换作以前,带着叶瑜来小店里吃碗普通的羊肉汤可以叫做换换口味、体验生活。
但她现在是穷版方知乐啊!
方知乐忽然窘迫起来。
狭小的门店,热腾腾的羊肉,头上空调的冷气很足。
一切看上去都是这样简陋,如果没有她带着,叶瑜应该一辈子都不会来这种地方吃饭。
方知乐愣了几秒,又被叶瑜吃饭的动作吸引了。
叶瑜拿起汤匙动作稳当优雅,像是无数次礼仪教学的典范,喝汤的声音小到几乎没有。
即便她穿着简单的校服,但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一个微不足道的习惯,就将她与整个环境划分出泾渭分明的两个阶层。
“对不起,”方知乐忽然说了一句,“你应该没来过这种地方。”
喝汤的动作顿了一下,听出方知乐忽然转变的语气,叶瑜放下汤匙,仔细斟酌道:“确实没有来过。”
方知乐垂下视线,果然不出她所料,穿书前后,叶瑜都没有来过这种地方。
“我应该带你去更远一点的地方,去你常去的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