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

看到那两个字,嬴舜眼睛眯了又眯,反复确认,不是眼花。

这只小雄虫刚刚说过的话,也从耳边又响起了一次。

他说——我的雌君很漂亮。

暗淡的墨色发眸,从来不是虫族追捧的颜色,作为一只雌虫,嬴舜从未觉得自己漂亮。虫族如自然界那些虫类一样,认为花色的才是漂亮,黑色只会显得肮脏。

他说——我的雌君很特别。

出现在监察局,被以这种方式带回家做雌君而不是雌奴,或许真的很“特别”

他说——我的雌君很叛逆。

全世界都认为的错,让他深陷牢狱三年有余,这其中遭受的痛苦和折磨,都是为了当初的冲动赎罪,如今眼前这只刚成年的小傻子虫却把他说的仿佛救世英雄一般。

这一句句的形容,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嘴里说的是自己。

所以,那些惊世骇俗的行为,只是为了想讨好他?

雄虫?讨好雌虫?

“傻瓜啊。”或许这个答案真的很让雌虫心软,嬴舜几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拇指在他秀嫩的颊边摩挲两下:“我迟早要被带回去,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我的作用只是给你提供刺激,怎么给你要的全世界?”

秦幼听了这个回答,伸手搭在他手臂上,抓着他的衣服,呼吸急促的问:“那您……喜欢我吗?一点点?”

这个问题无法回答。

“不觉得,身为雄虫,对我称呼“您”,你很亏?”

“不亏吧……”秦幼眨巴着眼睛想了想:“我听过一种解释是这样的:“您”这个字,是世界上最短的情话。因为你在我心上。如果只对一个人这样叫,那每说一个您,都是重复了一遍我喜欢你,你在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