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劝林父和林菀等也见好就收,不要得理不饶人。房子可以搬出去,聘礼也可以归还,就是九百块的确有些多。乡下人么,别说七八年,十年十五年也攒不下多少钱。
否则有些人家也不会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儿掏空家底,想分家却十年盖不出一间屋子来。
再者干部总归是外人,能撑腰一次,不能次次都出面,那样也不占理,被人告干涉别人家务事。
他道:“还是应该心平气和谈一谈,和平解决,以后互不相干。”
他们担心就算林菀娘家把房子要回去,可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万一林大伯家又暗搓搓地使坏,来阴的,你又抓不到把柄,就算抓到也不能因此判他的罪。这种人,说白了就是膈应人,除非以暴制暴,给他打回去。可他四个儿子,林菀爹肯定不是对手啊。为这事儿让民兵大队揍人,也不合规矩啊。
老书记建议折中一下,要么林大伯家出一千块,就当把房子买了。这房子当初花的铜元加材料折算现在比一千块多一些,而且他们住这么些年,一千块很合理。要么就给五百块,当做租房钱,现在就搬出去。
老书记说话,林大伯也不好再耍横,关键他也耍不过陆正霆。
有陆正霆在,他是林启桢的女婿,不是外人,撑腰撑得理直气壮,别人也不说闲话,林大伯也没招。
林大伯家商量半天,怎么都拿不定主意,既舍不得这住习惯的好房子,又不想出钱。尤其他三儿子,一看没房子没聘礼,他还咋娶媳妇儿,那不是要打光棍了?他手腕疼得厉害,这会儿已经肿起来,一看就是有问题,可他又不肯离开。
要房子出一千,少出钱没房子。
林大伯一家真是纠结得要死,把林菀一家也恨得要死。
林菀和系统沟通,“39,我猜他们肯定要房子。”住了好房子,再去住窝棚绝对受不了。而且不住房子也得出五百块,他们绝对不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