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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齿开合,精准无比,小王爷来不及将肉放去盘子里切片便被道士啊呜一口叼走了。

表面香辣微焦,内里汁水充盈,大师傅调味调得特别好,各色料粉盖去了羊肉的膻气,衬出了肉质本身特有的鲜香,道士眯起眼睛呼了两口气,来不及吞咽的口水顺着嘴角溢出了好几滴。

“你慢点,再烫着嘴,先松开,道长,道长先松开,我给你切——”

“不绕。”

道士被烫得口齿不清,本想说不要,却嘟囔出了一声四六不分卷舌音,他斩钉截铁的摇了摇头,用力咀嚼着嘴里的羊肉。

他从前最多从马匪和商队那抢点肉干,那种肉总是干巴巴的带着膻气,而且硬得跟石头一样,只能拿来磨牙。

但眼前的羊肉不一样,这是最鲜活最原始的味道,比从前那些好吃好多倍,甚至一度能比过他心心念念的芝麻酥饼。

持剑的手抓紧了油腻腻的羊肉,素白淡雅的道袍上落了油星,道士连着啃了几口,撑得自己腮帮子发鼓,再抬头时,红艳艳的辣椒粉点在他的唇边,像是最艳俗的胭脂。

小王爷理应被道士这副邋遢样子逗得想笑,可他偏偏笑不出来,他眼底一热,赶紧别过头去割下更多的羊肉,整整齐齐的码进了边上的盘子里。

他想起最开始的时候,他一直觉得清冷疏离才是道士的本性,可事到如今,孤山上的仙人为他卷入世俗,为他下山,为他打架报仇,跟他去市井街头吃小摊上的炸肉丸烤红薯,跟他在这行宫深处毫无形象的大快朵颐。

所谓庆幸大抵如此,小王爷庆幸自己能入道长的眼,也庆幸自己到目前为止做得还不错,他想着想着就不知道第多少次红了眼圈,但他并不觉得自己丢人,毕竟他只是一只奶狗,奶狗不需要男人的尊严,奶狗只需要欢快的摇着小尾巴,追着道士哥哥的脚边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