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站在通往前边的唯一通道口,吩咐手下的人,把前门堵好了,别让一个人出去。
他就好像是隐藏在暗处的猎豹,一个人一个人地扫过。
“不知道还能不能买到相同的一只,我太大意了。以为在自己的店里不会有小偷。”
觉得非常内疚,特别对不起王毅,这么重要的时候,怎么可以丢了戒指呢。
“今天来的人太多,小偷浑水摸鱼进来不奇怪。”
还不等萧姚说一句对不起,王毅已经大步离开,快速地走到一个看起来衣冠楚楚,端着一杯酒和亲朋谈话的男人面前,脚一抬,踢向男人的膝盖窝,男人砰的一下跪在地上,王毅抓过他的胳膊往后拧,从腰间拿下手铐,利落痛快地给男人铐住,前后不过是三十几秒,就把这个人制服了。所有人还在惊讶的时候,他已经把这个男人的口袋翻过来,找到一枚戒指,三四个钱包。
这才有人大呼出来,啊,那不是我的钱包吗?
人群呼啦一声围上来。各位新郎也围了过来,所有穿警察的人也围上来,一人一脚,就把这个男人打倒在地。
“xx,偷钱包偷到警察的婚礼上了啊,不想活了啊。我们所长可是特警出身,抓你这样的小菜一碟。”
这个小偷真的够笨的,什么人不好偷,偷警察家属的钱包,还偷派所所所长爱人的定情戒指,这不是往枪口上撞吗?自找苦吃。
“所长,你身手真好,你怎么知道这个人就是小偷啊。”
所有人都崇拜地看着他。
王毅拉过萧姚,把戒指给他套在手上,吩咐他小心一点别丢了,这才笑笑。
“我在特警队的时候,抓一个盗窃团伙,跟踪下线小偷半个月之后,然后就了解了,小偷就算是打扮得衣冠楚楚,出入高级场所,外表看不出一点破绽,可他们的眼睛出卖了他们,他们从来不敢直视警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