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英雄主义情节的作祟下程瑞还是站了出来:“先生,你的行为很无理。”
男人好像没有听到他的话,他找出栾欢搁在一边的鞋子,把鞋放在了栾欢的面前,声音带着命令:把鞋穿上。
栾欢看着摆在面前的鞋子一眼,然后撇开脸去,台下的人都在看着她,酒吧的老板被容允桢带来的人搁在某一片区域里,全场静悄悄的,那些人都在盯着她的脚看,下意识的栾欢把脚蜷缩起来。
脚刚刚一动,就强行给容允桢捏住,他强行捏着她的脚把她的脚往着她的鞋子里套,就只是花一分钟的时间,他成功的让她穿上了鞋,穿好鞋他在她的耳边警告:如果不想让这家老板遭受到无妄之灾的话,就好好把鞋子穿着跟我走。
栾欢看了一样表情有些莫名其妙的酒吧老板,任凭容允桢拉住了她的手,她想,她的指甲还算可以,她保证一出酒吧,她会在容允桢那张漂亮的脸蛋留下属于她指甲的印记。
他们刚刚走下台,程瑞就追了过来并且挡在他们的面前,而且,还很酷的张开手挡住他们的去路。
义薄云天的样子:“先生,在你带走她之前你必须要把事情说清楚。”
可怜的画呆子,程瑞是那种眼里除了画画之外什么都不会关心的人,他甚至老是忘了时任美国总统的名字,所以,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叫做容允桢是她的丈夫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容允桢手一横,轻而易举的就把程瑞拨得一个踉跄,他甚至看都没有看那个挡在他面前的男人一眼。
再走了几步,背后程瑞的声音响起:
“欢,你为什么不反抗?或许你怕他?我告诉你,你不需要害怕,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欢,我们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