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跟原主是同龄人的她,其实也是财务专业出身。但她人聪明,读书成绩也好,跳过级,所以穿来之前已经工作两年了。
炒面挺香,这点上她跟原主的口味还蛮接近的。吃了三分之一,手机响了,齐筝一看显示屏上的名字,眉头就绞了起来。
“真是说来就来。”齐筝记得,按照情节发展,这是签订合同后,她们第一次正式见面。
沈之冰的宾利轿车并没有开进海大校园,虽然如果她想,绝对不会有人拦她。但她没有必要为了一个玩物引起过多关注,要不然今天也不会特地把慧影换成慕尚。
“我在校门外,给你十五分钟。”沈之冰说完后也不等齐筝答话,就直接把电话挂了。
十五分钟,从寝室到门口,需要一刻不停地奔跑,保持着八百米测试的速度。她不算突袭,今天的见面是上次签合同的时候就约好的,但齐筝是上午才刚想起来。
明明不是她签的合同,偏偏要她来履约,这份憋屈谁能懂她?越想越生气,可眼下又没办法毁约,理由很简单,她没这个经济实力。
但是她也绝不可能像原主那么软弱,任人摆布。林沐云、沈之冰,仗着自己人美多金,就想肆意玩弄人的感情和身体?真以为人人都是毫无意志力的拜金傻缺?
齐筝无奈舍弃半盒炒面,拿起背包换好鞋就往校门赶。
她是要去见沈之冰,但她可不能太听话了,让人以为她是这么好拿捏。
可是作为看过全书的人,她还是替自己今后的生活捏了一把汗。要知道沈之冰为她准备的那座金丝牢笼,里面折磨人的花样可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