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秦珩应得这般爽快,高光宗反倒有些意外。他面容严肃:“洗衣做饭,谅你也不会。你可识字?你要是不识字的话……”
“认得一点。”秦珩笑笑,“小时候跟着兄长……”她笑容微敛,声音也渐低,“小时候跟着兄长一起跟先生学读书写字。”
她少年时期大部分时光都是同皇兄一起在上书房度过的。
“咦。”高光宗诧异地看了她一眼,更意外了。他原想着,她既能投奔姑姑,那定是家里人都死绝了。这样家庭出来的女子,竟然能读书写字,真是少见。他原本打算说的那句“那我就教你”只得生生咽下。
秦珩看着他,脸上挂着清浅的笑意:“高大哥有什么事么?”她在太平县时,隐约听说过,有些读书人科考不成,写的一手好字,靠代人写书信和抄书赚钱糊口。
“会写字么?”
秦珩点头:“尚可。”她这话可是谦虚了,当初在上书房,她苦练多年,还得过季夫子的夸赞。
高光宗轻嗤一声:“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尚可算什么?走,同我去书房,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高屠户一心想将儿子培养成才,他自己杀猪攒了些银钱,送儿子去私塾读书,又在家里给儿子僻了书房。
高家的书房在秦珩看来,虽然简陋,但聊胜于无。高光宗所用的笔墨,虽非上品,却也能用得。
一切准备就绪,秦珩提笔写了一个“高”字。放下笔,她浅笑盈盈看着高光宗。
高光宗轻哼一声,点头:“倒也勉强能看。你再写几个字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