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清和睡得早,歇得好,梳洗之后略施粉黛,病色都被美色遮掩。

姜神医用药如神,服下几副药,小姐身子大好。

可惜姜神医离府太快,来去如风,大将军几番劝说都留不住人。

“不要这根簪子,再换一支。”

柳琴一愣:“这支呢?”

“换昨日那支。”

“昨日?”柳琴讶然:“昨日那支小姐已经戴过了啊。”

清和不语。

柳瑟极有眼力道:“戴过了又不是脏了旧了,我看那支金簪甚好。”

柳琴服侍人的差事做了多年,守着大将军嫡女,没少见识珍奇好物,以她的眼光来看,那支簪子好是好,哪有阿瑟说得甚好?

她小心察看小姐神色,小姐用过的东西从不连续用,极喜欢的才愿隔三差五拿出来,眼下对一支簪子偏爱至极……

她福至心灵:除非簪子是小将军送的!

一下子想明白,她赞道:“对对对,昨儿个那支金簪,小姐戴着艳压群芳!”

“哪来的群芳?”清和失笑。

要真说色冠盛京城,阿池那相貌倒是妥帖,更明艳,更有活力,大半年过去,清稚的眉眼长开,长相比私奔前还要出挑。

她已经能预想今日出门长街两旁热热闹闹的景象了。

这金簪是她们在小村落时阿池进城为她买回来的礼物,她很爱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