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新县令咋判?听说他可狠了。”

洪氏头也很好奇。

上回老三参与抢劫,那个行脚商认识他们家,主动说只要赔双倍银钱,就不告他。

他公爹这才给了钱。

看来官府的人还是参照苦主的意愿为主的。

到了晌午,捕快果然来了,陈氏和于娘子都录了口供。两人也成为主告方。

根据马老二所言,他想坏这户女主人的名声。但是里面住着两个女人,所以两人都是主告。

念及两人都是女子,不适合到县衙抛头露面,捕头还特地找来了状师,给两人写状子。

审案时,就不用两人出面。

但是走的时候,捕头居然要把于婆子也带走,于婆子的两个儿媳都惊讶起来,“你们这是做什么?凭什么要抓走我婆婆?”

捕头表情严肃,却是耐心十足,“据马老二交待,他是受你婆婆主使。案照律法,她坏人名节当判牢狱之刑。”

这话把众人都唬了一跳。竟会这么严重?

不等大家再问,捕头已经带着人走了。

于家儿媳这下子是真的慌了,婆婆这么被带走,等她们男人回来,还不得把她们打死。

这两人开始跪下来求于娘子,“大嫂,咱娘可是你的婆婆,你不能这么做啊。”

陆婆子扯着陈氏往回走,“人家状师不要钱,白给你写状子,你回头再改,不得再花银子啊?咱们挣钱容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