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点是第二天晚上洗澡的时候发现的,她的肩膀处有一块青紫,她将肥皂沫于身体涂抹均匀时,指甲不小心剐到了那块的血痂,随即对着镜子观察着伤口还在微微渗血,说明新伤不久。
有一点像咬痕,可是又被她抠破了,变得不怎么清晰了。
不过这就能够证明了。
她就知道那晚不会安安静静的度过,汤姆绝对会想出什么法子跟她作对,他们不会直接打了一架吧?
玛丽把肩膀处的淤青归为了合情合理的战伤。她认为,自己一定没打过汤姆,但从汤姆第二天的表现来看,他应该也没尝到什么甜头,不然的话——没错!他一定是把自己的记忆修改了!
她对被人篡改记忆这件事极为恼怒,因为这是一种很私人的东西,无论发生了什么,那些回忆都应该保留。
虽然是这样想,但她又不太想去找汤姆对质。一方面是她实在不想再去跟他扯皮,这种恶性循环就目前来看她吃的亏比较多。另一方面就是,她都十九岁了,和一个十五岁(就算那个十五岁的人叫汤姆·里德尔)的男生跟小孩子一样打架说出去让她觉得很丢人!
就这么说吧,她是在霍格沃茨当教职工,然后跟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好吧,那这么说她拿书砸他也很幼稚,她保证她再也不这么做了,她是个成熟的大人了。
所以,她应该做的事——远离汤姆,别再因为他而大动干戈。
她跟伊格内修斯的回信简直是一个充满抱歉的结合体,当然她不会说是什么原因而丢失了那封信,只是随便找了一个理由,顺带答应了他的邀请。
他是个不错的男人,玛丽这么想着。
自己现在是十九岁,再过大半年,她就整二十岁了,她是希望能够早早的步入婚姻的殿堂,而时运不济,她曾经的未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