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唐泰斯收下了宝石,他想若是西蒙不要的话,他可以自己换成法郎。

寄秋看到鸽子蛋大的绿宝石,她有些惊讶,“竟然卖出这么多?!”

“你值得这个价钱。”唐泰斯微笑地摸了摸少年的脑袋。

寄秋想了想,她决定找人把宝石做成扳指,在唐泰斯生日那天送给他当礼物。

一眨眼,时间来到了一八三七年,唐泰斯收养寄秋的第八年,瘦弱的幼崽已经变成清俊的青年。

在这几年时间里,西蒙?罗希这个名字在巴黎这个欧洲艺术之都站稳了脚跟,古典主义画派逐渐被现实主义画派所取代。

“西蒙。”唐泰斯微笑着呼唤自己的儿子。

“有什么事吗,父亲?”寄秋牵着小毛驴散步回来,将它交给一旁的阿里。

唐泰斯看着面前这个到他肩膀的青年,心里忍不住叹惋,为什么自己的崽还不长高,他把精力放到正事上,“你要不要和我去罗马?”

“我们不是几个月前刚去了吗?”

寄秋有些疑惑,但她很快又点头,“如果你想要我陪你一起去的话,我会十分高兴。”

“我跟你相处的每一天都会感到愉悦。”唐泰斯说道,只有看到自己儿子,才会安抚他复仇带来的暴躁感。